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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铁急进隐忧

http://www.CRNTT.com   2011-08-29 12:16:27  


 
  但,慢慢地,它们也在转型。

  近年来,国内各地的地铁公司高层,开始一批批地前往香港取经。北京地铁四号线,是港铁在内地首个开通和营运的地铁投资项目,合作方式为PPP模式,通过合作,港铁公司拥有四号线30年的特许经营权。

  此后,2010年7月份,港铁(深圳)公司又通过同种方式,正式接管运营深圳地铁龙华线一共五个车站。

  记者从港铁公司了解到,港铁在国内共持有三份物业管理合约,同时持有一份长期租约,经营北京购物商场“银座Mall”。

  除了与香港寻求合作之外,有样学样的内地地铁城市,在经营模式上也逐渐向香港模式靠拢。

  武汉地铁集团设有土地综合开发事业总部,从网页组织架构图表来看,该部门直接由经营层管理,从事土地与项目转让、合作事宜,更直接提出大力发展“地铁+物业”战略的口号。

  而广州一份编号为[2008]39号的《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中,也涉及到在七大集团当中设立土地储备分中心,由投资主体进行土地一级开发。广州地铁集团便跻身七大集团之一。

  而中国政法大学院长李曙光却对此类土地储备中心的存在却表示异议。“国土资源局都有一个土地储备中心,但政府又同时将土地储备中心授予某个企业,它到底是政府部门?还是事业单位?还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没有统一的定位,所谓的土地储备分中心的合法性就存疑。”

  “政府就是市场的监管者,是整个土地交易的监管者,而公司是土地的交易方、获利方,它要最大地从土地这里获益。就像裁判和球员,怎么能搅到一起去呢?”李曙光说。

  陈必壮也坦言:“运营加物业整合的模式,的确是一种比较好的方式,但目前在国内有体制和法律的障碍,使得国内比较难以操作。这也就是为什么除了香港等少数城市,其余城市的地铁亏损的原因就在这里。”

  在港铁2010年的年报中,记者看到这样一句话,“如不能实现整体盈利,说明城市经济发展还未达到能够投资建设地铁的水平。”

  正在大量上马的地铁项目,最后有多少会变成赔钱的地铁糊涂账,未知因素还很多。

  无论如何,李曙光认为地铁建造和运营的高成本不能由纳税人买单,“土地的收入这一块一定要公开一定要透明。你凭什么用纳税人的作为股东的土地来平衡你的经营失败的亏损。这是没有道理的。你不能把我们全体股东的权益去弥补你的亏损。”

  时代周报记者 洪若琳 实习生 黄慧蓉 发自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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