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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海基会新厦明潜语言有何意涵? | |
http://www.CRNTT.com 2012-05-19 09:05:33 |
因此,只能以另一角度为切入点,马英九是趁在第二个“总统”任期的前夕,再次强调“国防”、“外交”及两岸关系事务是他作为“总统”的专属职权。实际上,台湾的政治体制有点怪异,本来按照《行政院组织法》规定,“外交部”、“国防部”、“陆委会”都是隶属于“行政院”的一级机构,其负责人也是“行政院会”的出席者亦即“阁员”。而“宪法增修条文”的“国家安全会议”设计,则将上述部门及其业务透过《国家安全会议组织法》划归“总统”。这是“双首长制”的设计,“行政院”就成了“经济内阁”,必须让出“外交”、“国防”及两岸关系事务的大权。因此,马英九籍着出席海基会新厦启用仪式,把“国安会”的组成人员都拉来作陪,但却缺少了一位“外交部长”。 马英九在致辞中,表示过去制定两岸相关法规,很多已经与现实有段距离,因此“陆委会”已开始全面检讨大陆事务法规,务必能让他赶上时代,因应未来的发展。 马英九的这个谈话倘是冲着“修订两岸关系条例”而来,应该是令人感到振奋的。因为“两岸关系条例”是在一九九二年七月三十一日颁布的,受到当时两岸关系形势的局限,对发展两岸关系仍然设置许多障碍。尽管后来几经修订,仍是难以适应急速发展的两岸关系新形势,确实是需要全面翻新修订了。实际上,在七次“陈江会”所签署的十六项协议中,就有一些内容因受到《两岸关系条例》的限制,而未能达至最臻完美。 但事后江丙坤却向媒体表示,马英九的谈话内容,主要是针对海峡两会互设办事机构事宜,而不及于其他,尤其是并非针对台商兼任政协委员一事,则未免令人感到失望。江丙坤说,修例只是及于海峡两会互设办事机构,是因为大陆海协会曾就两会互设办事机构提过案,但照“两岸关系条例”规定,两会要互设办事处需要立法,还待“陆委会”展开相关法律的研究工作,两会互设办事处的进度将视立法进度决定。不过,江丙坤又指出,台商在大陆兼任政协委员,属于“特邀”、“特聘”性质,并非正式编制,也只有针对台商权益的建议权,海基会曾就相关议题提出报告,送交“陆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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