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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吉平: 关于当前中国领土争端的三点看法

http://www.CRNTT.com   2012-07-02 09:47:10  


  中评社北京7月2日讯/学者杨吉平今天在新加坡联合早报撰文“关于当前中国领土争端的三点看法”表示,不管中国人最后针对这些领土争端具体采取什么对策,都需要牢记国际政治中的一个重要教训: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没有哪个国家的领土从来都没发生变化,但让这些领土变革以较和平的方式进行则是政治家的责任。

  中国最近频频与周边国家在领土问题上发生分歧,这些分歧的具体原因可能各不相同,解决的具体方法也不应该生搬硬套,但我们如果把它们都放在中国和周边国家的实力对比发生变化这个背景下来考察,还是可以看出这些领土争端的一些共性。分析了这些共性之后才可能找出解决纠纷的总原则,再有针对性地解决每一个具体争端。

领土争端不是法律纠纷

  许多国家在发生领土纠纷的时候,喜欢从国际法处寻找自己主张的法理依据,还有一些国家甚至从国内法上对这些领土归属进行立法规定。这在很大程度上误解了领土争端的性质:领土争端不是国际法问题,更不是国内法问题。领土纠纷之所以会凸显出来,多数时候是在有分歧的双方实力对比发生之后,这些领土在历史上有时候属于一方,有时候又属于另一方,某个国家之所以占有这块领土是由于它实力强大的缘故,而在大国实力对比发生了不利于它的变化后,它对这块地的占有就成为“有问题的”了。国际法是维护现状利益的法律,当事实占有的一方实力强的时候,它就运用“实际占有”这条原则为自己的占有辩护,当事实占有的一方实力下降的时候,挑战国就将以“历史权利”为自己的新要求辩护。哪条原则更合理?两条都合理,但最后只有一条原则胜出,那就是实力强的那个国家支持的原则胜出。

  国内法更无法来决定这些争议领土的归属,不管历史上法国政府怎么规定阿尔萨斯和洛林在法律上属于法国,在它打败德国之前所有这些法律都是一纸空文。如果领土争端不是法律问题,无法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那么它的性质是什么,应如何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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