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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军被公诉 重庆警界高官落马始末 | |
http://www.CRNTT.com 2012-09-18 11:33:13 |
据《大连海事大学学报》报道,2007年7月11日上午,大连海事大学在锦州市公安局举行法律硕士实践基地挂牌及客座教授、兼职硕士生导师聘任仪式。时任锦州市公安局局长的王立军,为大连海事大学法律硕士实践基地揭牌,并被聘任为大连海事大学客座教授和硕士生导师。而在此之前,大连海事大学已与锦州市公安局有过多次科技合作。正是在此期间,李阳得到了王立军的赏识,后被其调进重庆公安局。 2011年6月,时任重庆市刑警总队政委的李阳,因为替民工“讨薪”,被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进行了报道。据李阳在节目中介绍,事情经过是这样的:4月30日晚,李阳驾驶警车经过江北区一处工地附近时,看到一群手持铁棍、菜刀的男子正在追打几名民工。李阳亮明身份出面制止,不料竟遭来围殴,背部被人连击两铁棍。后经调查,工地包工头为对付讨薪的工人,以每人每月5000元的高薪雇佣了打手,专门殴打讨薪的民工。5月1日中午,该工地被大批警察查封,17名歹徒被刑拘,工程项目被扣押,350名农民工领到了被拖欠的500万元薪水。由此,李阳迅速成为除恶治暴的“英雄”。当央视记者采访李阳时,他面对镜头慷慨激昂地说:“警察就是要镇得住坏人,帮得了百姓!” 同年8月,李阳被任命为重庆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总队总队长。 然而,几个月之后,这位“英雄”就卷入到“薄谷开来、张晓军故意杀人案”中来了。根据法庭审理,“李阳当庭认罪、悔罪,同时李阳未按郭维国的要求销毁关键物证,客观上为尼尔.伍德死亡案得以侦破起到重要作用”,因此他被定为从犯,判处有期徒刑7年。 王鹏飞和王智,也是来自辽宁的警界官员。 王鹏飞,1989年毕业于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曾长期在辽宁省铁岭市公安系统任职,先后担任过铁岭县公安局局长、铁岭市公安局副局长、盘锦市公安局副局长等职。2010年末,王鹏飞被调到重庆市公安局任职。2011年2月,王鹏飞出任渝北区公安分局局长,2011年8月25日,他又兼任渝北区副区长。 王智是位有着22年警龄的“老刑警”,长期从事刑侦工作,曾任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公安分局刑侦大队长、古塔公安分局政委。2009年,王智任重庆市公安局禁毒总队总队长时,参与了抓捕黑恶势力“保护伞”、重庆司法局原局长文强的“091”专案组。2011年,王智出任沙坪坝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常务副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在“薄谷开来、张晓军故意杀人案”中,王鹏飞、王智因“未按郭维国的要求销毁相关证据,客观上也为尼尔.伍德死亡案得以侦破起到一定作用”,被法院列为从犯,两人均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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