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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金融发展将成推动金融改革主力

http://www.CRNTT.com   2012-11-23 09:13:33  


  中评社北京11月23日讯/针对中国金融改革过程中存在的矛盾性问题以及金融改革试点的争议,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17日在国际金融论坛IFF第九届全球年会上表示,当前的金融改革是自下而上的,且有若干个重点领域。

  上海商报发表中金网分析师周子章文章称,从这个角度可以看到,中国的金融发展正处于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尤其是随着中国包括金融机构、金融服务在内的整体金融发展的提升,金融层次的布局日渐深化合理。也正是在这样的发展驱动下,区域金融成为中国在金融领域发展的另一个新的突破点,而在宏观战略发展层面的改革受条件限制的情况下,推动区域金融的发展,不仅仅是进一步地推进地方经济均衡发展的手段,其更深远的意义还在于,通过金融发展的自身动力推动整体金融改革向前发展,这也是目前处于经济结构转型过程中,中国国内金融发展的一个过渡性选择。

  事实上,在国家一系列的区域性发展战略规划的推动下,地方政府承担推动本区域内经济发展的重任,而中国地方金融发展的长期滞后,使得地方政府在推动当地经济发展的动机下不断地通过对本区域内的金融机构的改制等方式扩展地方金融实力。

  文章分析,从中国近十年的金融发展历程来看,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在2008年之后,先后有十余个区域规划上升到国家战略,不再过分集中于沿海地区的格局形成之后,区域金融的发展成为推动中国金融发展的重要力量。可以说,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的一系列金融改革实现了包括五大行在内的国有股份商业银行的稳步发展,2008年危机之后迅速发展的地方金融将是推动整个中国金融改革与发展的亮点。

  而从中国整体金融发展的需求来看,面临的问题可归结为:金融机构及金融产品准入限制的市场化、金融市场体系的统一与完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建设、当前特定阶段政策性金融包括“三农”金融的扶持、市场不断开放条件下的货币政策调控体系、宏观审慎性监管框架建设与调控监管部门间的协调等。而地方金融机构的发展与管理,已成为完善中国金融体系的关键环节。“十二五”规划纲要首次对地方金融管理提出要求,希望完善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强化地方政府对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责任。

  自2008年下半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在4万亿巨额投资计划的推动下,地方金融扩张速度明显加快,成为中国金融市场发展的重要影响力量。

  不论是东部沿海发达省份还是中西部地区,地方金融的发展呈现出倍增的趋势。以内蒙古为例,2005年地方金融机构占全区的金融比重不足8%,到2011年4月地方金融资产总量达4000多亿,在1.16万亿金融总量中占到了30%,每年增长速度在25%以上。加上从事小额贷款、服务于中小企业和农牧民的这些资产,在全区占比将达到50%。

  南方经济大省广东地方金融发展更为迅速。2006年金融资产不到6万亿元,从2007年开始,政府激励金融产业布局,结果2007年金融资产比2006年增加了7500亿元,到2011年达到12万亿。而在今年6月份的广东省金融工作会议上副省长陈云贤表示,在金融改革的推动下,到2015年广东省金融机构总资产将达到20万亿元。其中,地方金融资产占金融机构总资产的比重将提高到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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