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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维迎:反腐败的两难选择

http://www.CRNTT.com   2013-03-14 09:34:43  


 
  第二个是反腐败的力度越来越大,但是,腐败也变得越来越严重。我搜索了一下“百度新闻”各年包含“反腐败”这个词的文章,2003年时总共11900篇,2004年上升到76200篇 ,2005年 73330篇 ,2006年106000篇,2010年246000篇,2012年已达861000篇。人民网上“反腐败”的文章也有类似的增长趋势。十六大以来,已经有70多位省部级官员落马了,都是因为腐败问题,或者与腐败相关。大家算一下,平均每年有七八位省部级干部被抓,这在历史上、在任何一个国家也是少有的。

  举个例子,河南省交通厅先后四位厅长都因腐败落马,第一位落马在1997年,查实的受贿金额是30万元,第四位2011年11月被抓,受贿金额3000万元,14年间增加了100倍,年平均增长率39.8%。而这个期间,中国人均GDP的名义增加率是12.9%,受贿金额的增长远高于GDP的增长。当然,这只是一个特例,但就我观察,这个例子也许代表了腐败严重程度变化的一个基本趋势。

  新一代领导人对反腐败非常重视,其实上一代领导人对反腐败也非常重视。学者、政府高层先后提出很多反腐败的措施,这些措施大体归结起来有这样几条:第一,加强监督,提高腐败行为被发现的概率。我们知道,如果100个人腐败,只有一个人被抓住,这种威慑力很低,如果有50、60个被抓住,这样威慑力就比较大。第二,要有新闻自由。只有有了新闻自由,才能发挥民众对政府的监督作用。第三,要提高惩罚的力度,即能够使接受贿赂的腐败官员真正感到害怕。第四,提高政府官员的合法工资,也就是“高薪养廉”。现在官员之所以腐败一个原因是他们的名义工资,或者叫官方定的工资太低,他们不得不用额外的收入补贴自己。第五,官员财产公示。这一点最近谈的比较多。第六,通过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官员的道德水平。用通俗的话来讲,就是怎么使得官员脸皮变薄一点,现在的官员脸皮太厚。第七,减少政府部门的权力。现在政府的权力太大,如果能够减少政府的审批权,减少政府分配资源的权力,减少政府制定产业政策的权力,减少政府干预经济的权力,那么,腐败可以大大减少。第八,真正实行民主与法治。

  应该说这几个措施已经比较全面地概括了我们所能采取的反腐败措施。如果我们是在建立一个全新的政府,或者政府的规模很小,又或者是现在的腐败不是很严重,这些措施对于预防腐败是有效的。但是,现在不是这样,我们是在现有政府的基础上进行反腐败,有些措施即使听起来好,实际上很难实行。比如说高薪养廉,我们有这么多的政府官员,权力又那么大,省部级官员10年已经抓了70多个,也只占官员总数的一小部分。这么庞大的政府,高薪养廉是养不起的。

  这种情况下,上述这些措施的效果就非常有限了。之所以有限,最重要的就是现在的腐败已经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胡星斗教授根据最高检察院的报告推算2009年县处级官员腐败的比例48%,厅局级干部40%,省部级33%。这个数字大家可以怀疑,但是就我的直观判断来讲,也许有点保守,按照现在的腐败标准,我觉得政府官员里面,能经得起查的不多。也许你没有接受现金的贿赂,但是你收过人家一块手表,或者接受过一幅名画,或者买房子的时候接受过优惠,或者你的孩子在国外读书的时候得到过人家的资助。所以,真正能经得起查的很少,只是不查而已。

  民间对腐败非常痛恨,但是我觉得好像是抽象地谈起来很痛恨,而具体到某一个人出问题了,很多人反倒表示了极大同情,说“这个人怎么这么倒霉”。其实民间的这样一种矛盾心理,表现了人类本性中的一个公平概念,也就是某一种行为,好多人都在犯,但是只有少数人受到惩罚,人们会认为不太公平,人们也会提高对这种行为的容忍度。

  其实对于腐败行为,真正的惩罚是两种机制:第一种是法律的机制,第二种是声誉的机制、舆论的机制。过去,某一个人因腐败被抓起来了,坐牢了,这是法律的惩罚。同时,周围的人都看不起他,这是声誉的惩罚。但我们看到今天好像不是这样的,一个腐败官员被判刑之后,反倒得到更多的同情,有很多人在帮助他的孩子,帮助他的老婆。这本身就反映出可能现在抓起来的腐败官员仅仅是腐败官员当中的一小部分,而且很可能还不是腐败最严重的那部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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