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进党主席苏贞昌受访谈吴、洪判刑。(中评社 邹丽泳摄) |
中评社北京3月15日讯/台中高分院前日对“台糖土地买卖弊案”进行二审判决,涉案的民进党“新潮流系”两位大老吴乃仁、洪奇昌的“背信”罪名均告成立,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和两年四个月徒刑。虽然“背信罪”是较轻的罪名,刑罚并不太高,但却是在程序上,二审就是终审而不能再上诉,因而这是终审定谳,必须入狱服刑。至此,“新潮流系”四位大佬,除“台独理论大师”林浊水外,其余三人都已卷入贪污弊案,另外一位是邱义仁,虽是在终审时宣判无罪,但也曾被拘押及在初审被判决有罪。此显示,曾经以理念清新纪律严明,作风清廉着称的“新潮流系”,在已经分裂为“北潮流”、“南流”,及被打成“十一寇”之后,再次严重受创。
列举“新潮流系”近年受到连串官司打击的事例,包括曾任民进党政策会副执行长、中国事务部主任、副秘书长和海基会副秘书长、“内政部”政务次长的颜万进因涉嫌在北投空中缆车BOT新建工程中,图利厂商,而遭判刑;而曾任民进党中常委及“行政院”副秘书长、“总统府”副秘书长,现任高雄市副市长的刘世芳,也曾被揭发曾在台北市政府环保局长任内(时任市长为陈水扁),办理山猪窟垃圾掩埋第五期工程过程中,涉及图利二千四百万元而遭到检调侦查,除了是陈水扁及其家人的贪腐弊案之外,这在民进党内,也较为罕见的。即使其他的一些成员,如“新系”现任总召郑文灿、台北市议员梁文杰等人所涉及的官司,只是选举过程中的互相攻讦而被对方提告诽谤而可以不计之外,涉及贪腐的却是“新潮流系”的要员,其中洪奇昌还曾任“新系”总召,而吴乃仁则“三进三出”担任民进党秘书长,确是令人感到惊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