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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崐成:中国应如何海洋维权

http://www.CRNTT.com   2013-05-26 09:01:03  


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院长傅崐成教授
  中评社北京5月26日讯/近年来,在中国南海、东海、黄海海域,纷争不断。除了外交、军事阵线的频繁动作,各国也常常诉诸国际法,最大化海洋和岛屿利益。但各国对国际法的解读和奉守的理念也存在各种歧异。中国在迈向海洋强国的进程中,应该如何理解国际法,尤其是《海洋法公约》的作用,如何在现有的国际法框架下维护应有的权益?

  南风窗杂志近日就中国海洋战略和国际法的关系问题,专访了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院长傅崐成教授。文章内容如下:

  国际法是动态的规范

  问:有学者提出,在南海问题上,中国虽然积极倡议“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但收效甚微,资源都给别人开发了。那么中国是否还需要奉守这样的原则?

  傅崐成:有必要,这是一个很好的态度,但是坚决不能把“主权在我”四个字丢掉。过去很多年,如果说我们在南海存在问题的话,就在于没有强调“主权在我”,只强调“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其结果就是没有争议。如果不强调主权,就不会有争议,或者是人家不会和你争议,没有争议就没有搁置的说法,没有争议人家就不愿意坐下来和你谈共同开发。

  国际法是一个动态的关系,不要期待有一部法律把国际上什么问题都规定得清清楚楚。那种情况在低层次、技术性的问题上是存在的,但在更高的宪法法以上的层次,就不存在了。国家、主权、政府、管辖权这些都是宪法法的问题。这些问题在国际法上当然有规范,但都是动态的规范,比如不能规定哪个岛是谁的,也不能规范说两个国家分别主张的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的界限就一定在哪里。

  各国领海、专属经济区或者大陆架界限有很多冲突和重叠,国际法根据不同情况提供动态的解决方法。常采用的是衡平原则,但这个原则本身也是动态的,是指衡量所有情况后得出一个结果,并不是说已经有一个结果了,我们去遵守就行了。因此如果不强调“主权在我”,就不会有争议,就不会进入这个“动态的衡平过程”,当然就不会获得好效果。

  问:那么要进入这个“动态的衡平过程”,体现在行动上中国要做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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