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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站强制引产:于法无据,涉嫌犯罪 | |
http://www.CRNTT.com 2013-08-08 12:05:38 |
安平计生工作者:虽有伤害,但应坚持 安平镇对龚起凤引产显然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有关规定,也与国家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同志的讲话精神相违背。 据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证实,2004年,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发布《国家人口计生委“关爱女孩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禁止28周以上的引产和28周以下选择性别的引产;2012年年中,陕西安康一名怀胎7月的孕妇被强制引产,事情曝光后,7名政府工作人员受到处分,安康市政府反思称,此举违反了国家及陕西省人口计生部门关于禁止大月份引产的规定;2012年7月,《湖南日报》的报道说,2012年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半年工作会议强调,坚持宣传倡导、依法行政与利益导向相结合,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坚决杜绝大月份引产;2013年,国家卫计委主任李斌在计划生育基层工作座谈会上表示,坚决杜绝大月份引产等严重侵害群众权益的恶性事件发生…… 但湖南涟源安平镇的一些计生工作者却另有看法,该镇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计生工作人员告诉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我们计生考试时就有一道题,说如果一名女性大月份怀孕,到底该不该引产?标准答案是:虽然大月份引产会对妇女的身体和心理健康造成伤害,但计生政策是国策,这项国策是为了整个社会的优生优育,所以我们应当坚持。” 几经周折,记者未能见到上述考试试卷。 (原标题:湖南孕妇怀胎七月被强制引产 疑致精神分裂) 本文来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李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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