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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鸽:为儿子做什么都不为过

http://www.CRNTT.com   2013-09-13 12:05:56  


 
“我不是唐慧,不会上访和闹访”

  南都周刊:后来为什么决定要反诉?

  梦鸽:8月6日我去北京市公安局报案,控告酒吧经理张某某等人涉嫌介绍卖淫和敲诈勒索。 

  2月21日,我在预审时就说我们受到了威胁,但有关方面没有记录。孩子也专门举报张某某涉嫌介绍组织卖淫、敲诈勒索,卷宗里也有,但侦查部门从未去调查。

  早在3月,我和律师就带着材料去海淀分局举报。我们几个家长也联名向检察院举报了酒吧,但一直没有结果,后来不得已,我向北京市公安局和公安部反映情况,希望上级督查侦查机关的办案,把情况了解清楚,我没有任何恶意。

  南都周刊:其他被告的辩护人提出,本案虽有瑕疵,但不存在刑讯逼供和非法证据,你怎么看?

  梦鸽:被告张某某在庭上说,警方告诉他“不说打死你”;证人李某陈述警察踩着他的背,把他眼睛都打肿了,他不说就不让回家。这种陈述能属实么?

  在二次庭前会议上,大魏的辩护人李在珂律师就提出,本案有疑点和瑕疵,杨某某几十处假话,他的当事人大魏有40多处诱供的例子。被告张某的律师赵运恒也都认同所有监控录像里没有暴力和挟持。成年被告人王某自始至终不认罪,辩护人坻恩玉说他父亲写信劝他认罪。但是这些律师都昧着良心,替孩子认罪,不让孩子说真话。

  我儿子当天也喝多了酒,也要面子,和同学们一起,当时没能克制自己。我们不回避自己的错误,但犯错和犯罪是两回事。我们作为家长失职,要承担责任,也很惭愧。但错和罪是不同的事情,犯错需要帮助教育,犯罪是要接受刑罚的,这关系到孩子们的命运。

  南都周刊:你跟李在珂律师在网上的口水仗显示,你也接洽过李律师?

  梦鸽:李在珂律师一再希望成为我孩子的辩护人,说他要办大案要案,还说“我就是个商人,挣钱是情理当中”,这句话就违背律师职业道德。他还说了跟公安局领导的关系。他当时跟我承诺做无罪辩护,说如果定强奸,你们比窦娥还冤。

  他的律所代理了大魏、小魏二位当事人,我自己也请了律师,予以婉拒。他就改变了辩护思路,毫无道理地对(我)孩子进行攻击,夸大不良行为,编造关于我们的政治谣言。

  他的当事人大魏在庭上,说我儿子在车上打人,我当场就予以了质疑,大魏是司机,他怎么可能回头看到后座在打人?反光镜里也只能看到后面的脑袋。

  一个有良知的律师,要为孩子们公平公正辩护,但李在珂是什么心态,什么目的?

  南都周刊:你如何评价您自己的律师?

  梦鸽:他们不会无缘无故做无罪辩护,尤其是面对非法证据。无罪辩护是律师的职业道德规范所需要的辩护标准。他们绝对不会感情用事,听我委托人的要求,一个律师要有良知、勇气和道德,他应该履行自己的职业道德,那就是要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南都周刊:这个案子在海淀检察院起诉,你聘请的王冉律师也曾在海淀检察院工作过,不考虑避嫌么?

  梦鸽:王冉律师离开检察院已经多年,也有律师从业资格。他是合理合法地为我们工作,但有人对他进行人肉搜索。如果不是相关人员透露的消息,老百姓怎么可能知道这么详细?所以我们希望侦查部门调查的东西太多了。

  南都周刊:其他被告的辩护人都做了有罪或罪轻辩护,这会你儿子造成影响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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