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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国企改革应实现三个突破

http://www.CRNTT.com   2013-12-10 09:16:20  


 
  文章指出,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的主要目标就是打破这种悖论,主要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实现突破。

  第一个突破点是明确“裁判员”的职能定位。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不再提管人、管事、管资产的有效结合,这释放了一个明确的信号:未来“裁判员”将逐步退出“球队”的日常运营,将监督管理的重点从“球队”转向“联赛”。

  第二个突破点是设置独立的“教练员”。《决定》明确提出“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这意味着未来的出资人权利将从国资委分离出来,由独立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来直接行使,“教练员”将不再由“裁判员”兼任,建立“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的三级架构。

  第三个突破点是市场化选聘“运动员”。在既有的体制下,教练员自己担任裁判,缺乏有效的监督,难免用人唯亲、家族式管理。此次《决定》明确提出,“国有企业要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实际上相当于以市场化的方式公开选聘“运动员”,这有助于提高“球队”的竞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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