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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风在文革后的平反之路

http://www.CRNTT.com   2014-05-25 10:05:45  


《关于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材料》一书,辑录了《人民日报》1955年发表的批判胡风的文章,毛泽东亲自作序。
 
  早在1949年以前,胡风的文艺思想就在理论界受到争议。解放后,要求批评胡风文艺思想的呼声渐高。以1952年舒芜的自我检讨文章《从头学习〈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为标志,对胡风的批评上升到中央层面。时任中宣部副部长的胡乔木、周扬,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郭沫若、社科院文学研究所所长的何其芳等多位从政的文人都对胡风进行了激烈抨击。一时间,批评胡风成了当时文人必须进行的一次“站队”活动。

  1955年5月,由毛泽东亲自作序的《关于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材料》出版,标志着胡风政治生命的终结。5月16日,胡风被捕,监禁三个月后转入秦城监狱。直到1965年释放之前,法院才正式对胡风做出判决,判处胡风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6年,由于已经服刑10年,其余4年监外执行。

  两年后,1967年,胡风再次在没有任何罪名的情况下被四川省公安厅收监。1970年1月,被四川省革委会以“在毛主席像上写反动诗词”的罪名判处无期徒刑,不得上诉。(实际是写在了报纸空隙处)③

1980 首次平反:恢复人身自由 保留历史问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央重新审查了胡风一案。1979年1月,胡风被释放出狱。1980年9月,中共中央下发复查报告通知,对胡风予以平反。

  1980年的这次平反,是一次有限度的平反,只对“胡风反革命集团”成员的名誉做了恢复,对他们的文艺理论仍持批评态度。

  中共中央1980年第76号文件指出:“‘胡风反革命集团’一案,是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将有错误言论、宗派活动的一些同志定为反革命分子、反革命集团的错案。中央决定,予以平反。”

  与此同时,76号文件仍坚持胡风文艺思想是错误的:“胡风的文艺思想和主张有许多是错误的,是小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和唯心主义世界观的表现……胡风等少数同志的结合带有小集团性质,进行过抵制党对文艺工作的领导,损害革命文艺界团结的宗派活动”。

  另外,胡风在1920年代担任所谓“反动职务”,写过“反共文章”,“进行反革命宣传鼓动”等政治历史“问题”都予以保留。④

  当年曾力主批判胡风的周扬,在文革后复出,仍然担任文艺界领导人,并由他代表中央将这份文件传达给胡风。对于文件中保留的论断,胡风认为仍是对他莫须有的指责,因此未在文件上签字。这份文件也是他生前见到的唯一一份平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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