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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献金榜民进党仍高于国民党 | |
http://www.CRNTT.com 2014-09-03 09:30:30 |
更不容忽视的是,民进党支持者捐赠政治献金的积极性较高,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民进党支持者的士气较高,而且对民进党未来仍然能够实现再次“政党轮替”也具有信心。相比之下,马政府的执政无能无力,不但是未能激发国民党支持者对再次执政的荣誉感与信心,反而是伤透了不少国民党支持者的心。实际上,国民党政治献金收入最高的记录是在二零零八年,达到五亿七千八百七十一万元,当时是马英九以狂胜二百多万票的姿态当选“总统”,使人们对台湾经济发展及台海和平的前景充满憧憬,因而在捐赠政治献金时,就纷纷挹注国民党。但马政府在“八八风灾”中的表现荒腔走板,以及油电双涨等施政失误,使得人们对国民党极为失望,致使其在二零零九年收到的政治献金,骤跌为七千五百二十九万元,仅仅一年间就急跌七倍多。因此,政治献金的多寡,也就可以作为检验政党人气的指标。民进党的进帐明显丰裕,也就勾勒出蓝绿两阵营的政治走势。 政治献金制度在台湾已经运行十年,不仅将原有台湾混乱的政商关系规范化、公开化,也让民众可以直接调阅各政党、政治人物的政治献金状况。不仅让外界可以一窥各政党的资金来源,也使民众对台湾各企业对蓝绿阵营的倾向一目了然。 所谓政治献金,依《政治献金法》的规定,指的是对从事竞选活动或其他政治相关活动的个人或团体,无偿提供的动产或不动产、不相当对价的给付、债务的免除或其他经济利益。而依《政治献金法》的规定,可以收受政治献金的,只限于政党、政治团体及拟参选人。可以捐赠政治献金的,也仅限于个人、政党、人民团体及营利事业,如果不是个人、政党、人民团体及营利事业,就不可以捐赠政治献金。但虽然是个人、政党、人民团体及营利事业,如果是法律所明文禁止的,也是不可以捐赠政治献金的,包括公营事业或政府持有资本达百分之二十的民营企业;与政府机关(构)有巨额采购或重大公共建设投资契约,且在履约期间的厂商;有累积亏损尚未依规定弥补的营利事业;宗教团体;其他政党或同一种选举拟参选人;未具有选举权的人;外国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或主要成员为外国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的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大陆地区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或主要成员为大陆地区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的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香港、澳门居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或主要成员为香港、澳门居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的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政党经营或投资的事业;与政党经营或投资事业有巨额采购契约,且在履约期间的厂商。捐赠者每年捐赠政治献金给政党、政治团体或拟参选人,有总额的限制,而所谓“每年”捐赠总额,就对拟参选人之捐赠而言,包括同一年度内之各种不同选举。 作者:富权 澳门新华澳报2014年9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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