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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站上反恐风口 | |
http://www.CRNTT.com 2015-01-08 09:47:00 |
澳式反恐及争议 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澳大利亚的反恐都呈现积极主动的特点,甚至在某些领域更甚于欧美国家。在法律层面,有学者统计,自2001年“9·11事件”以来,澳大利亚颁布了62部与反恐相关的法律,在数量上超过美国、英国、加拿大等西方国家。比如,根据澳大利亚法律,前往叙利亚、伊拉克等地参与暴力恐怖活动,最高可判刑25年。从上述地区回国的人,必须“自证清白”,证明自己没有参与恐怖活动。澳司法部长乔治·布兰迪斯曾放下狠话,如果某个澳大利亚人不能给出前往这个地区的合法理由,那么这个人就会被假定去与该地区的恐怖组织一道从事敌对活动。 在政策层面,澳政府分别在2004年、2006年、2010年以及2014年发布了有关反恐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报告。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报告强化反恐和安全政策的同时,也在强化国家强力机构的权力。有数据显示,2001年至2011年,澳国防和安全支出增长59%,但澳安全与情报局、澳联邦警察局、澳秘密情报局的预算分别增长了655%、161%和236%。去年10月通过的《国家安全法修正案》,赋予了澳情报部门更大的权力,比如不经司法程序羁押、更大范围的监控等。同月,澳联邦政府还额外拨款6.3亿澳元给情报部门,应对本土恐怖主义以及回国的澳籍伊斯兰武装分子。 在国际反恐领域,澳大利亚是西方国家中美国少有的铁杆盟友。阿博特政府是首个表态派军参与美国领导的打击“伊斯兰国”军事行动的西方国家政府。澳大利亚是2003年伊拉克战争的坚定支持者;也是北约国家外在阿富汗驻军最多的国家。澳大利亚反恐形势演变的原因错综复杂,但外交政策无疑也是一个诱因。澳大利亚前工党领袖马克·莱瑟姆最近撰文,呼吁阿博特政府重新评估介入中东的政策。他写道:2014年初通过承诺介入中东又一场徒劳无益的军事行动,阿博特政府增加了澳大利亚出现像莫尼斯这样造成公共威胁人物的可能性。“作为一个仅有有限军事能力的中等国家,澳大利亚没有必要卷入中东宗教冲突的泥沼。” 作者:南风窗记者 雷墨 来源:南风窗 日期:2015-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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