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第8页 第9页 第10页 第11页 第12页 第13页 第14页 第15页 第16页 第17页 】 | |
洪秀柱关于两岸政治论述的说帖全文 | |
http://www.CRNTT.com 2015-05-02 07:54:33 |
(二)国民党/马英九政府 在主权方面,国民党/马英九政府认为,两岸只有一方有主权,主权属于“中华民国”,中国大陆只是“中华民国”的一个“地区”。马英九政府所以会有这样的主张,一方面是认为,若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有主权,等于接受国家已经分裂完成,违反“中华民国宪法”。我认为这样的考量,是单仅从“中华民国”的宪法来说,并不符合目前国际政治的现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目前与全世界172个国家有邦交,又是联合国的常任理事会员国,并不会因为我们不承认其没有主权,它就没有主权。也不会因为马政府主张“主权互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就会因为“中华民国”的不承认而不存在。因此,国民党/马英九政府对于主权之说,是一种“单方面”的说词,并不符合两岸的法理现状。 在治权方面,国民党/马英九政府也受到“治权来自主权”的观念影响,由于台北方面迄今在法律上仍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有主权,因此不能名正言顺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治权,但是两岸又必须有事务性的互动,也必须默认对方的治权。为了避免这个两难,马英九政府因而主张“治权互不否认”。但是,正如同主权问题一样,台北方面的保守态度,并不会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有治权的事实。国民党/马英九政府在两岸治权关系上的态度,是一种“消极性回避”的态度,其主张并不符合两岸的法理现状。 国民党/马英九政府在主权与治权上的立场,左右于宪法规范与政治事实之间的矛盾,而无法兼顾,因而只能以“特殊关系”来界定两岸关系的性质。 |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第8页 第9页 第10页 第11页 第12页 第13页 第14页 第15页 第16页 第17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