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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70年大限”如何破?需顶层设计

http://www.CRNTT.com   2016-04-29 17:44:41  


 
  因相关法律不明确,对于因历史原因形成的“2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现象,各地举措不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4月19日公开表示,1995年9月18日前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局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土地,顺延至国家法定最高年期,不用补交地价。北京市国土局、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表示,北京、广东未出现大规模到期现象,目前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自动续期的具体细则尚未出台,未来将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操作。

  记者在各地采访发现,尽管温州土地撞限问题具有特殊性,但由于《物权法》对于“自动续期”是否收费并不明确,仍引发大量业主对于“70年大限”后高额收费续期的担忧。

  天津市民崔先生表示,对于房产而言,地面建筑是随着时间贬值的,土地是随着时间升值的,理论上讲一套房产70年后的主要价值就是土地价值。如果70年到期后,再收一次接近于整个房价的“土地出让金”,岂不是相当于自己只是一次性“租”了70年房子?

  上海市民罗先生刚刚于上海市区贷款购置一套住宅,罗先生担忧地说:“年轻人攒钱不容易,买套房花了全家两代人的积蓄,总不能刚刚还完银行贷款又让业主再买一次吧?”

  此外,记者调查发现,民众的担忧主要集中于近年来房价上涨过快,远远超过收入增长水平。而面临土地使用权即将到期的市民,多半为工薪阶层,甚至不乏收入偏低群体,一次性缴纳高额土地出让金对他们而言,是个不小的负担。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聂日明认为,在未来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密集到期的年份,如果强行要求以现行土地出让金的计算方式来缴纳续期的土地出让金,或会在社会上引发轩然大波。《物权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自动续期”,政府不能无偿、强制收回这块土地。未来应该尽快探讨出台可行的解决路径。

  “高价续期”还是“无偿续期”

  专家认为,在依法治国和深化改革成为时代主题,房产成为居民财富最重要组成部分的今天,土地使用权如何续期问题已无搁置余地。“温州土地使用权撞限”事件所引发的关注及社会反应表明,若土地到期续费金额过高,难免对楼市稳定甚至社会稳定产生一定影响。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如何续期,是埋在房地产市场的一颗“地雷”。若土地使用权到期后需“高价续期”,房价中隐含的土地价值将逐步显性化,对当下的二手房价格会有较大影响,部分“剩余使用权”较短的二手房价格或大幅下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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