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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热话:效忠声明 港区人大新规则 | |
http://www.CRNTT.com 2017-03-10 00:10:53 |
张荣顺表示,全国人大代表作为最高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肩负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作为人大代表,拥护宪法、效忠国家应该是最基本的要求,没有什么为什么,如果有人确实有言行证明他不拥护宪法、不效忠国家,或者有其他不符合代表资格的情形,在选举过程中主席团有权把他从名单里拿下来,当选以后有这样的言行,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也可以向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终止代表资格。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到2018年3月任期届满。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作出安排,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选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36名,数目与上届一致。 新修订的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办法的草案中,要求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参选人声明拥护中国《宪法》和香港《基本法》、拥护“一国两制”、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香港特别行政区,不接受外国资助。这是去年要求立法会议员参选人签署“排独”声明之后,对全国人大代表参选人提出的一致要求。 作为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拥护《基本法》、《宪法》,拥护“一国两制”,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本是题中之义。此次单独“拎出来”,相信是针对近年来香港出现的“港独”思潮,进而以法律的方式再次确认。修订案没有就“双重国籍”给出规定,代表持有外国护照仍可以参选,是对香港既有现状的“网开一面”。同时,草案也规定代表不可以接受国外的捐款,表现出中央对外来势力干涉香港内部事务,既而可能对国家主权、安全及领土完整造成影响的关切。 港区人大代表是一份“无薪”的职业,不过地位高、荣誉高,选举起来也颇为复杂。港区人大由“选举会议”选举产生,该会议人士包括特首、特首选委会委员、在任政协委员以及上届“选举会议”成员组成,会议成员在2000人上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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