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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一国两制”的台湾模式

http://www.CRNTT.com   2018-12-22 00:02:19  


 
  1988年1月蒋经国去世后,新上台的李登辉当局延续了蒋的政策,并于1991年正式宣告终止“动员戡乱时期”,在继续宣称“中华民国主权”包括大陆的同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视为有效管辖大陆地区的合法政权,同时颁布“国家统一纲领”。其后,两岸先后成立了半官方机构海峡交流基金会(海基会)和海峡两岸关系协会(海协会),经过多次协商达成双方以口头方式表述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其中海基会在1992年10月30日提出的口头声明的内容是:“在海峡两岸共同努力谋求国家统一的过程中,双方虽均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但对于一个中国的含义,认知各有不同。”海协会在11月3日提出的口头表述的内容是:“海峡两岸都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努力谋求国家的统一。但在海峡两岸事务性商谈中,不涉及‘一个中国’的政治含义。”⑤在“九二共识”的基础上,海协会会长汪道涵和海基会董事长辜振甫于1993年4月在新加坡首次会晤,达成了共同协议。

  在李登辉主政的中后期和民进党籍陈水扁主政时期,台湾方面强调两岸尚未统一的分治状态,企图以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统治合法性,换取大陆方面对台湾地区政府统治合法性的承认,先后提出“一个中国,两个政治实体”、“一个中国,两个政府”以至“阶段性两个中国”的政治定位,在发展对外官方关系和参加国家组织方面追求以“交叉承认”和“平行代表”为要旨的所谓“务实外交”,其目的是实现“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的政治目标。从1993年9月开始,李登辉当局每年定时推动所谓“重返联合国”的官方宣示活动,民进党则大力推动以台湾名义提出“加入联合国”的活动。民进党在2000年上台后,进一步推动台湾的“法理独立”,尤以2008年选举期间的“入联公投”为甚。在这一时期,由于台湾当局试图切断两岸的法理纽带,在两岸关系和国际社会挑战一个中国原则,导致了两岸关系在1995-1996年、1999年、2003年和2007年的多次危机。

  马英九主政期间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一个重要政治成果就是“法理一中”概念的确立。“法理一中”不但已经成为处理两岸关系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对两岸关系现状的比较准确的描述。虽然台湾大部分民众主张维持现状,但越来越多的民众,已经接受两岸同属一中的法理现实。台湾的为政者在经历了“阶段性的两个中国”、“特殊的国与国关系”以及“一边一国”论的尝试后,回到了“一国两区”的立场,与大陆以“法理一中”规范两岸现状的政策立场趋近。从两岸自2008年到2015年期间在国际场合“和解休兵”的发展趋势表明,双方正逐渐磨合出一种和平、双赢的“交战”模式,双方都没有放弃对整个中国的主权要求,从而为主权共享提供了特殊的经验案例。例如,台湾“邦交国”数目基本稳定不变,并以适当名义参加了“世界卫生大会”(WHA)、国际民航组织等政府间组织的活动。在这期间两岸的主要政治分歧,是对国家和平统一的未来目标的认定和承诺。虽然国民党接受了“九二共识”,但马英九所主张的“不统、不独”的政策立场,与两岸在九十年代初所达成的“九二共识”,尚有出入。如上所述,“九二共识”的要义不但在于“不独”,而且在于“要统”。马英九当局对统一目标的淡化处理,限制了两岸关系进一步和平发展的空间。不过,马英九所说的“不统、不独”的准确用意应该是不追求统一,不接受“台独”,对两个未来目标的排斥有程度上的不同。马英九在卸任后特别说明他没有排除统一的选项,只是在任内不推动统一而已,反映了他在这个问题上的矛盾心理。至于民进党以两岸没有文字协定为由,否认“九二共识”的客观存在,更是一个逻辑错误。共识毕竟不是协议。如果当年确实达成了文字协定,那就应该称之为“九二协议”,而不是“九二共识”。蔡英文从一开始否认“九二共识”,到对这一共识采取既不接受也不否认的模棱两可立场,提出“九二会谈”的历史事实和双方所达成的共同认知等模糊说法。就这一点而言,其政策立场是介于陈水扁和马英九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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