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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陈水扁 “低姿态高战果”

http://www.CRNTT.com   2008-12-13 10:17:16  


陈水扁罪证太多麻烦大了
  中评社香港12月13日讯/台湾联合报今天发表社论,认为“特侦组起诉陈水扁,未见'具体求刑',而'向法院请求予以最严厉之制裁'”,是一本“低姿态,高战果”的起诉书。 
 
  起诉书说,陈水扁二度就任“总统”,皆依“宪法”宣誓:“余必遵守“宪法”,尽忠职务,增进人民福利,保卫“国家”,无负国民付托。如违誓言,愿受“国家”严厉之制裁。”

  起诉书指出:“讵其(陈水扁)行为竟与上述誓词完全相左……”,“毫无悔意”、“危害非轻”、“犯罪手段恶劣”、“犯罪后态度不佳”、“一再攻击司法”,因此“请(法院)审酌其辜负国民付托之程度,依其誓词,给予最严厉之制裁”。

  扁珍所犯法条,“最严厉之制裁”可处无期徒刑,这应即是陈水扁在““总统”誓词”中所宣誓的“严厉之制裁”,亦应是特侦组此次所求刑的“最严厉之制裁”,可谓是以扁之道还治扁之身;然而,特侦组毕竟未“具体求刑”,这应是出自侦诉策略的选择,不希望因具体言明求刑目标,而再次提供陈水扁在起诉阶段制造政治冲突的杠杆。

  这是一个具有““宪法”高度”的刑案,特侦组将本案拉高到“宪法”的高度,可谓点出了本案最深远的意义所在。依据“中华民国”“宪法”,陈水扁信誓旦旦“无负国民付托”;如今,扁既严重“辜负国民付托”,检察官将其起诉,即主张“依其誓词”,予以“最严厉之制裁”。因此,扁案起诉,非但是司法的大突破,亦是宪政的大成就;证实了“中华民国”之宪政,已然臻至可放(选扁为“总统”)可收(将贪污的扁起诉)之境界。

  这可谓是一本针对““第一家庭””的起诉书。陈水扁俨然是一名以贪污为常业的“总统”,因此“请予以最严厉之制裁”;吴淑珍则“大肆干政、搜括财物、紊乱体制、败坏官箴”、“贪得无餍、贪婪成性、犯罪后态度卑劣”,亦“请从重量刑”;至于陈致中、黄睿靓夫妇,则检察官不采其为“受支配、受指使”之角色,反而指出,虽然“本应以血亲共犯减轻其刑”,“惟其迄未交代其掌控之海外资产,恶性不轻”,亦请“从重量刑”。除了对““第一家庭””四口从重求刑,检察官对其余十名共犯皆请法院减轻其刑或免除其刑。因而,这一本起诉书俨然成了一本针对““第一家庭””四人求处重刑的起诉书。

  “总统”一人因贪污被诉,已是宪政耻辱;如今竟是“第一贪腐家庭”两代夫妇一起成为贪污共犯而一体被诉,更是举世罕闻。“中华民国”何其不幸而出了这一家宪政败类?但“中华民国”又何其有幸而终能以“国家”司法审判这一家宪政败类?<nextpage>
  扁案发展至今,在陈水扁的操作下,始终是司法与政治二途并行;如今起诉,亦仍将是两路分进。司法部分,一方面已经起诉的“第一波”四案将进行公开审判;另一方面,则二次金改、外交弊案、企业贿赂,甚至SOGO案重启调查等侦办工作,亦可望同步进行,而这“第二波”的案情应当较“第一波”更令人惊悚。

  政治部分的变数较大。就司法部分言,陈水扁一家应是罪无可逭;但是,在这场宪政灾难中,国人所更加期待的却是,陈水扁对其“辜负国民付托”的种种重大罪孽,能够省悟忏悔,还国人一个公道正义。这是扁案的政治面。毕竟,法律制裁一个犯贪污罪的“总统”,可视为司法对陈水扁个人的惩罚;但对于多数国人而言,更重要的则是要疗伤止痛,以重建民主宪政的公义与价值。然而,尽管起诉书上种种罪证已经摊在国人面前,陈水扁却仍不认罪,更俨然要继续进行政治操作,与司法审判及多数国人的良知对抗到底。

  这其实才是扁案带给台湾社会的最大痛苦。陈水扁非但始终不认错,反而一直想用“台湾国”、“建国基金”、“政治迫害”等手法,来撕裂“国家”社会。然而,起诉后,事实摊开,多数国人应当不会再受陈水扁的欺愚蛊惑;“国家”社会虽然蒙受被撕裂的痛苦,但陈水扁其实不可能操控主流社会,亦不可能令多数民众同意他的立场。然而,在起诉后的情势中,陈水扁却显然仍有可能以挟持深绿极独来挟持民进党,这将使民进党不能自拔,亦将是台湾政党政治的悲剧。

  就民主宪政的大是大非言,国人自当不惜唾弃一个贪腐祸国的“总统”;但若因而竟亦失去一个正常的反对党,致使未来对政党政治无可期待,则想必是多数国人所不愿见。因而,倘若国人已不能寄望陈水扁能认罪忏悔;但能不能见到民进党认错悔悟,还国人一个公道,并挽救这个已经高度扭曲变形的民进党?

  民进党“立委”叶宜津说,即使扁是犯人,亦是兄弟姊妹,不能切割;但像陈水扁贪腐若此,即使是兄弟姊妹,也应叫他认错悔罪,不能与他一起攻击司法,撕裂“国家”。陈水扁为脱罪而不惜让整个“国家”与他玉石俱焚,但如叶宜津者,难道竟然只是为几张选票,就能如此不知羞耻、颠倒是非、泯灭天良?

  蔡英文呼吁停押陈水扁,这应当只是不得不尔的政治姿态;倘若陈水扁放出来,四处趴趴走,民进党必将难以收拾。陈水扁续押,却是民进党自救的一线生机,应知好自为之。放下陈水扁,解救民进党。

  这一本起诉书,可谓是一本“低姿态,高战果”的起诉书。全文用语平实,少见情绪性及说教性的议论,亦无可堪传诵的金句嘉言,又未“具体求刑”,显见检察官们并不追求一时的视听效果。然而,在平淡平实间,检察官一举起诉了扁家四口,而未如传言所说将放过陈致中夫妇;这证明了检察官们只讲法律,而摆脱了政治顾忌。

  毕竟,若要救陈致中夫妇,这是扁珍为人父母者未来在法庭上的责任;陈致中夫妇犯行如此恶劣,犯后态度又如此倨傲,能怪得了特侦组手下不留情吗? 

(来源:联合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