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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会 议员何以退向粗鄙

http://www.CRNTT.com   2009-01-17 11:25:54  


香港立法会竟然向粗鄙发展
  中评社1月17日讯/香港立法会的“议会文化”有粗鄙化的迹象,《文汇报》今天发表李民理的文章,作者针对社民连的“三条汉子”在立法会内的恶劣表演,认为“立法会不应有肢体语言”。文章内容如下:

  在行政长官曾荫权一月十五日出席立法会的答问会上,又再出现暴力语言和肢体语言。新一届立法会开始运作以来,发生这样的情形已经是第三次了。第一次是“掟蕉”,第二次是公然用侮辱性语言骂人“狗官”、“废柴”。这些都不是什么好现象。 

       劣质议会文化不符时代主流 

  从议会文化的角度说,无论是立足本港或是放眼全球,在议事殿堂出现暴力语言、肢体语言或侮辱性语言,都是文化的倒退和历史的倒退。尊贵的议员与普通市民一样,现时都生活在文明社会,而不是身处蛮荒时代,有何理由要采取这种品位低下的议事方式?这种劣质的议会文化,完全不符时代主流的要求。 

  以欧美较为成熟的议会文化为例,近期已罕见粗俗语言或肢体语言,即使有议员要针对政府或官员“开火”,采用的也常常是冷嘲热讽或幽默挖苦的方式,或者是以其他事物作类比的方式,绝不会自甘浅薄或粗鄙而使用肢体语言或暴力语言。再以台湾的议会文化为例,数年前常见肢体语言,掷文件、丢皮鞋、打耳光、揪头发、飞椅子、甚至全武行扭打成一团,乃是“家常便饭”,“立法院”时不时成为两派议员对打的战场,这是最原始的议事方式。不过,台湾的“立法院”现时已少见这样的场景,这是议会文化的进步。令人不解的是,台湾已进步,为何香港的议会文化反而会退步? 

  由第一届立法会成立以来的十几年,何时见过有议员冲到行政长官的发言台前,拿出道具,指手划脚,大声咆哮,且不理保安人员的劝告,持续胡言乱语、胡作非为?香港立法会出现这样的镜头,无疑令香港蒙羞,更令广大市民不满甚至愤怒。在立法会议事厅内,无论是议员或是官员,都应该互相尊重和包容。议员或官员,都是为市民服务,只是工作岗位和服务性质有所不同,但两者并不是“敌人”,更不是“死敌”,实在不应该一而再、再而三地以恶劣的方式“玩针对”。这样的做法,不可能得到广大市民的认同。 

            “社民连三子”应检讨自身言行 

  众所周知,在立法会接连三次以暴力语言和肢体语言“玩”作劣质表现的,都是社民连的“三条汉子”。“社民连三子”虽是由地区直选胜出成为议员,但大多数选民会认同和支持他们这种粗野恶质的做法吗?其中有人曾任书院教授,又办过报纸,十足是文化人,但也有这种欠文明的表现,就格外令人吃惊。 

  立法会是香港七百万人的立法会。香港的议会文化应符合主流民意的要求。暴力语言、肢体语言、侮辱性语言,应到此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