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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425名特殊学员走进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高级警官培训大楼”,开始为期10天的特殊学习。 |
中评社北京2月28日讯/华商网-华商报今天登载马九器文章“三千公安局长进京集训的政治深意”,文章说,2月18日,425名特殊学员走进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高级警官培训大楼”,开始为期10天的特殊学习。到今年6月,中国3000余名县级公安局长,将分7批到北京集训。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和8名省部级领导将轮流登台授课。这被视为中央在敏感年直面维稳压力表现。(2月26日《南方周末》)
第一次如此大规模的公安局长集训,第一次如此紧张而高效的大面积集训,第一次由数名省部级官员亲自登台向县级公安局长授课……诸多“第一次”昭示了此次公安局长集中培训,与去年开始的全国县委书记集中培训一样,有着十分紧迫的现实考量,那就是“维护社会稳定”。而“稳定”再次成为一种高调的政治词汇,源自过去一年诸多“社会不稳定”群体事件的连续发生。由于信息社会的高速发展、权利意识的不断高涨,以利益冲突为根源的社会矛盾开始从隐性走向显性,而一旦公共机关尤其是执法机关的思维、理念仍旧墨守成规,将矛盾的显性表现只简单视为“违法事件”,却无法洞悉其后的公共服务不足、信息不透明等因素,只能激化矛盾,造成后果更严重的社会事件。加之绝大多数社会矛盾集中在县级层面,所以,县委书记的大面积集训、县级公安局长的大面积集训,就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的“公共治理”必由之路。
针对社会矛盾,县委书记往往在社会利益分配、协调以及社会矛盾综合化解等更全面的层面考量,而县级公安局长则时常处在矛盾冲突最前沿,执法者极易和群体心理控制下的民众发生冲突,这更要求作为具体执法部门的公安部门,要具有与信息社会、群体心理等现代社会新事物相适应的驾驭能力。按照过去的逻辑,执法机关更多是一种“专政”思维,往往以“非民即敌”的简单方式处理社会矛盾、群体事件,但是随着民主法治建设的深入,民众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不断强化,社会的监督意识、监督体制不断完善,社会矛盾呈现多元化,经济的、法律的、权利的矛盾越来越多,以往不合时宜的执法思维、执法方式,亟须从单一向“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综合方向迈进,尤其需要研究社会的科学规律,按照科学的方式直面社会矛盾和群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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