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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间组织发展的一个重要契机 | |
http://www.CRNTT.com 2009-03-19 11:50:04 |
汶川地震后,许多民间组织和志愿者迅速奔赴灾区,自发地参与拯救行动,成为救灾重建的一支重要力量。然而,面对这股强大的民间力量,地方政府一开始并不适应。 由于灾情超出原先的预计,民间组织和志愿者得以迅速在政府之外的空间地带出现,成为政府主导的救灾体系中的有益补充,开始被地方政府接纳,发挥其在救灾重建的独特作用。 有学者认为,此次汶川大地震可能是中国民间组织发展的一个重要契机。日本民间组织在1995年阪神大地震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唤起了全社会对民间组织的重视,转变了日本政府对国内民间组织采取的谨慎和限制的态度。在民间组织的直接参与和大力推动下,日本1998年通过了《特定非营利活动促进法》,促进了民间组织的发展。 此次汶川大地震的灾后重建中,中国政府在动员、引导、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的力量和将民间组织作为一个独立部门纳入公共物品供给机制等方面,做了有益的尝试,为我国民间组织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人们一直认为,政府可以有效地提供公共物品,而且也实践了这个观点。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政府包揽提供公共物品的弊端愈来愈明显,由于信息不对称、财力有限等原因,政府不能满足人们多层次的多样化的公共需求,这为其他供给机制提供了可能。而市场提供的是存在排他性技术的准公共物品,如公用事业,当这类公共物品的边际收益大于其边际成本,市场就存在自愿供给公共物品的动力。同时,民间组织在参与者人数有限的情况下,本着相互沟通、互惠心理以及利他主义的原则,也会自愿提供公共物品。由此可见,公共物品需要依靠多维的复合机制才能有效供给,政府、市场与民间组织在公共物品供给中形成了伙伴关系,密切合作,相互分工、相互协调。在一定条件下,民间组织在满足消费者公共物品的特殊需求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方面会优于市场组织或政府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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