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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ECFA 与“主权”何干?

http://www.CRNTT.com   2009-04-13 00:30:52  


 
  明确的数据与可能产生的后果就摊在眼前,但民进党主席蔡英文却认为签署ECFA对台湾而言并不存在这么大的急迫性,认为东协加三并未具体成形,最后是否成定局也是个未知数,且指出一个百分点不会造成11余万人失业,这样的预估实在过于夸大。蔡英文并进一步的指出,她认为马政府是先订出一个政治议程,再用经济议程来包裹其政治目的,最终结果可能就是如同华盛顿邮报所说的走向政治统合。    

  从民进党党主席蔡英文的论述来看,不难发现“主权”的问题一直是探讨的核心,不论是CECA或ECFA的名称,对绿营人士而言,这些都不是重点,重要的是与中国大陆签署自由贸易协定是矮化台湾主权,甚至是走向统一的第一步。政府推动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具有特殊的政治意涵,诸如统一、抛弃主权等,还是绿营人士过度将经济议题泛政治化,而忽略了台湾目前所面对实际的经济问题?

           “主权”争议存在与否

  民进党政策会执行长庄硕汉认为,中国大陆与香港签署的CEPA(更紧密经贸伙伴安排)的第一个“C”是Closer(更紧密),双方是伙伴关系;但CECA的“C”是“Comprehensive”,那不是“综合性”、而是“全面性”,亦即在CECA架构下,台湾将丧失主体性,和中国变成主从关系,“CECA远比CEPA严重”。此外,他强调尽管签署CECA也无法保证台湾能够加入东协,而且CECA签订将严重冲击台湾农业,在WTO架构下可以课反倾销税,但CECA却毫无保障可言。

  事实上,如果就名称的字面上来解释,不论是CECA或是ECFA中最不同于CEPA意义的关键,皆在于“Agreement”,与“Arrangement”的差异。“Agreement”所意指的往往是两个政治实体所签署的正式外交协定,而“Arrangement”指的则多为团体或政党间非正式的约定或协议。换言之,不论是CECA或ECFA,政府所提出的原文都是使用“Agreement”,显示出政府所欲与中国大陆签署的是在WTO架构下两个“对等的经济实体”间的自由贸易协定,远不同于中国大陆与港、澳在一国两制原则下签订的CEPA,那么何来矮化主权之意涵?

  经济部长尹启铭表示“CECA本身就是FTA(自由贸易协定)”。事实上,姑且不论名称是CECA亦或是ECFA,国际上的综合性经济协议早已行之有年,诸如印度与新加坡、马来西亚与印度等国。“CECA本身就是FTA”的论点并无错误,只是更严谨来说CECA(或说ECFA)是FTA的一种类型,是广义的FTA。就台湾政府各部会目前所阐述的ECFA内涵来看,中国大陆与台湾所要签署的确实是自由贸易协定,故我们在探讨ECFA时是不是应该回归自由贸易协定的本质来看,这确实是两个经济实体间的经济协定。

  回到经济层面考量,东协与中国、日韩分别将于2010年、2012年开始进入零关税时代(10%关税以下的货品将可降至0%关税)。以目前台湾出口产业所面临的状况来看,ECFA的签署可说是产业的定心丸,一方面提升产业的竞争力,一方面也可避免产业外移的情况发生。尽管政府当前仍未对ECFA的内容具体陈述,但毫无疑问的这是一个经济协定。正如政府所言,协定内容断不可能一步到位,中间得经过长期的谈判过程,以及得通过“立法院”的审议。简言之,从ECFA的性质来看,它确实具有自由贸易协定的内涵,或者可称为广泛的自由贸易协定,它所涉及的就是一个经济议题,那么我们是否也应该回归经济面去做探讨,而非将经济议题扯上主权等泛政治化的问题?不论是由ECFA的字面去解释,抑或者就其内涵来看,皆强调“两个经济实体间的正式协定”,如此又何来ECFA的签订将使得台湾主权港、澳化的疑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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