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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光远:高管无薪酬比天价薪酬更可怕

http://www.CRNTT.com   2009-04-29 09:20:15  


 
  一是如平安集团马明哲“金蝉脱壳”型的,放弃薪酬作为个人的示好行为,或可以回避富通银行投资失败等重大决策失误,避免小股东在股东大会发难;

  二是中国上市公司的有些董事长由政府官员兼任,按照纪律约束,对上市公司的名义报酬实际上分文不取,这是有中国特色的体制约束;

  第三种情况是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兼任母公司总裁或其他高管,只在母公司领取薪酬,对于上市公司的名义薪酬也不予领取,这是“一股独大”股权结构下的奇特安排;

  第四种情况是其本身拥有公司股权或者在关联企业领取薪酬,如ST秦岭董事长和总经理去年年薪仅3300元,但这两人均从ST秦岭股东或关联单位领取薪酬等,实际收入高于披露数据;

  第五种情况是所谓的真正穷高管,如漳州发展董事长庄文海去年津贴收入5000元,由于庄文海并未在股东或关联单位领薪,也未持有公司股权,他就成为A股上市公司中名副其实的最穷老总。 

  从这五种情况来看,除了最穷的庄文海,其他四种情况显然都事出有因,并不能进行制度化的解读。但这五种情况却都能折射出中国上市公司在激励机制上的真正制度残缺。就公司治理的基本运行逻辑而言,公司高管作为股东的受托者,其有义务尽勤勉和诚信之责。股东之所以委托他,是因为他本身的市场定价和给公司创造的价值。对一个股东而言,将自己的资产托付给一个不要报酬的人,其风险显然远远大于托付给一个索取天价薪酬的人。我们可以假想,448家公司的董事长放弃了薪酬,他们靠什么生活,堤内损失堤外补,最终通过某种机制总可以补回来。正是基于对人性的这种最朴素担心,在448家公司的董事长宣布放弃薪酬之后,民众本能反应自然是这些高管另有收入来源,如此,对于一个上市公司而言,绝非一个好的选择。 

  类似的,在奥巴马宣布对华尔街高管的“限薪令”之后,并没有得到美国民众一致的赞赏。存在的顾虑是,从长远而言,这种举动其实更不利于公司的治理。博鳌论坛期间,中海油董事长解释为什么中海油所有高管的收入都捐给了母公司,向外界披露的薪酬远远高于高管实际拿到的薪酬。他补充说明,公司在香港注册,如果收入比国际同行低,独立董事和海外股东会不放心,容易诱发高管通过损害公司利益的败德行为弥补个人损失。笔者当年在政府主管海外投资的机构工作,对于中国在境外上市公司高管的薪酬实际情况非常熟悉,他们名义上都是上千万元的收入,在香港最贵地段有房子,还拥有游艇,可这都是给“别人”看的“面子工程”,是要让海外的投资人放心而已。 

  从现代公司治理的发祥地传统而言,低薪其实远比所谓的天价薪酬要可怕,如果没有这次金融危机,我们很难看到国外对天价薪酬进行管制的事例。这也符合机制设计理论的基本假定:激励是人类一个世纪以来进步的主要动力之一,在某种程度上,更可以视为中国改革30年成功的主要经验。就此而论,448家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放弃薪酬,恰恰从另一个层面折射出上市公司在激励机制方面的残缺,如果将这样的行为视为可以效行之举,则难免偏离正确的轨道。因为这显然是一种伪“零薪酬”,对公司股东,还是整个社会,并不意味着是福音,而更可能是对公平和正义的戕害。

  (马光远 经济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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