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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经贸政策:一年回顾与展望

http://www.CRNTT.com   2009-12-29 09:54:24  


两岸经贸不断发展引发台湾更多期待
  中评社台北12月29日讯/政治大学经济系教授林祖嘉、“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副研究员谭瑾瑜的文章“2009年两岸经贸政策回顾及2010年展望”《中央网路报》今天登出,文章内容如下:

          一、前言 

  马英九自2008年5月上任以来,两岸经贸政策有重大的突破。首先最重要的突破是重新开启两岸两会的会谈,2009年12月22日在台中举行第四次江陈会谈,检讨过去协议的执行情形,包括扩大通航、陆客来台观光、共同打击犯罪司法互助等,并签署《海峡两岸农产品检疫检验合作协议》、《海峡两岸标准计量检验认证合作协议》、以及《海峡两岸渔船船员劳务合作协议》等三项协议,同时初步决定第五次江陈会的议题为智慧财产权保护与签署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等。透过两岸两会会谈,我们将可预期未来一年两岸经贸将会继续推展。以下针对一年半来两岸经贸政策之突破进行回顾,并期许2010年之两岸经贸政策走向。 

          二、四次江陈会谈具体成果 

  一年半来,两岸两会在两岸经贸开放上扮演重要的沟通角色,并获致重大突破,总计四次的江陈会谈,共签署了12项协议及1个共识,在两岸旅游、空运、海运、食品安全、邮政、金融合作、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陆资来台等议题得到许多具体成果,而在台中举行的第四次江陈会,则签署《海峡两岸农产品检疫检验合作协议》、《海峡两岸标准计量检验认证合作协议》、以及《海峡两岸渔船船员劳务合作协议》等三项协议,成果丰硕。 

  海基会及海协会在2008年6月12日重起协商谈判,双方签署《海峡两岸包机会谈纪要》与《海峡两岸关于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协议》,达成两岸周末包机正式启航。另在大陆人士来台旅游部分,双方同意于7月4日启动赴台旅游首发团,并于7月18日正式实施,旅游配额以平均每天3,000人为限。 

   2008年11月4日第二次江陈会在台北举行,签署《海峡两岸空运协议》、《海峡两岸海运协议》《海峡两岸食品安全协议》与《海峡两岸邮政协议》等四项协议。除了每周增加108个往返客运包机班次,以及60班货运包机往返班次之外,亦同意开放桃园、高雄小港,及中国大陆的上海(浦东)、广州作为货运包机航点。而在客运包机上,大陆方面同意再开放16个航点作为客运包机航点。另在海运部分,台湾开放11个港口,大陆方面则开放63个港口,其中包括48个海港及15个河港,正式开启两岸海运直航的新纪元。 

  2009年4月26日在南京进行第三次江陈会谈,签署《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海峡两岸空运补充协议》及《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及陆资来台共同声明。在两岸空运方面,双方同意除了开通南线和第二条北线直达航路之外,最重要的是将包机直航改为定期直航航班,客运航班每周往返班次增至270个往返班次,货运定期航班每周28个航班,开放广州及上海(浦东)每周各7个往返货运航班,双方并同意相互开放客运定期航班腹舱载货。在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上,双方同意在民事、刑事领域相互提供共同打击犯罪、送达文书、调查取证、认可及执行民事裁判与仲裁判断(仲裁裁决)、接返(移管)受刑事裁判确定人(被判刑人)等合作。另在两岸金融合作上,同意就两岸金融监督管理与货币管理合作事宜进行合作,逐步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并就两岸金融机构准入及开展业务等事宜进行磋商。此外,双方并就陆资赴台投资事宜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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