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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征收金融危机责任费的启示

http://www.CRNTT.com   2010-01-17 08:58:35  


 
  “金融危机责任费”是公众的福音。美国总统奥巴马说,“如果你接受纳税人的帮助,你就有责任不过奢华生活”,因此,他才指斥华尔街金融企业高管获得总额达184亿美元的高额分红“无耻”。结合我国的现实,笔者以为,这种做法对我们有着启示意义。道理很简单,我们这里也有不少贪婪者,更有忘记自身责任担当、忘记市场财富伦理要求的“不义者”。

  奥巴马口中的“下流的奖金”之说,对我们并不陌生。君不见,一些银行和公司的管理者动辄拿上千万的报酬,且有滥发奖金的嫌疑。无论经营业绩如何,但在贪婪程度方面一点也不比美国的金融高管逊色。在众多抨击国企高管薪酬怪象的声音中,相信很多人还记得那句“如果我是金融机构的老总,不拿年薪都愿意”的惊人之语。有报道称,国企高管拥有名目繁多的职务消费,有些甚至占到了年薪的20%。

  “坏账是国家的,分红是老总的;企业破产百姓买单,老板薪水分毫不减”的社会怪象和“限薪令”异化为“涨薪令”背后隐藏的实质就是高管薪酬失控的事实——— 高管“自肥”,加剧社会不公,这是整个社会不得不接受的代价。因此,“金融危机责任费”难道不是在给我们上课吗?

  更何况,我们面临的现实是,一些垄断国企占有了全民资源,却只向国家交纳所得税,剩下的利润全都留给了垄断国企,高工资高福利成为这类企业的典型特征,进而形成了庞大的既得利益集团,而不是全社会财富或人民福利最大化。更吊诡的是,本应由全社会合理分摊的改革成本,过多由弱势群体承担;本应由全社会合理分享的经济成果,过多被垄断集团和既得利益集团瓜分。

  新制度学派认为,制度演进的方向与一个社会中利益集团之间的博弈相关。学者诺斯说,“如果说制度是游戏规则,那么利益集团是玩家”。种种迹象表明,必须警惕利益集团成为游戏规则的玩家。因此,反思一下美国征收“金融危机责任费”,我们呢,似乎并不多余。(作者:朱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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