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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征豪宅税 有何策略可运用

http://www.CRNTT.com   2010-03-04 10:32:02  


房价成为各大城市的头痛事
  中评社台北3月4日讯/“台北市因为房价高涨,中产阶级负担不起房子,成为十大民怨之首。市府从租税公平角度,研拟将对豪宅课税,引发各只的热烈讨论。‘财政部’并于上(2)月召集25县市税捐处会商‘豪宅税’。”《中央网路报》今天登出“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助理研究员周信佑的文章“开征豪宅税可运用的策略”,提出见解。文章内容如下:

  根据台北市政府公布的豪宅课税草案,所谓豪宅认定原则,包括“独栋建筑、外观豪华、地段绝佳、景观甚好、每层户少、户户车位、保全严密、管理周全”;至于认定方式,不用市价、面积,排除商业大楼及已加成课税的别墅,且以RC(钢筋混凝土)、SRC(钢骨结构)建物为限。依草案原则清查后,台北市12个行政区符合豪宅特色的大楼设计,有269栋,总共1万1千多户。其中又以大安区52栋居冠,户数则以中山区的2,073户最多。

  豪宅税其实并非新的税目,它就是现行的“房屋税”,房屋税的税基是评定现值,而评定现值的多少,则取决于面积、折旧率、地段率、房屋构造标准单价等四部份,前二者都是固定,后二者才可做为课征豪宅税的内容。台北市研议的方式,是对豪宅采构造标准单价,按各豪宅坐落地点的地段率加价方式,订定豪宅适用标准单价。例如10层楼、钢筋混泥土造、地段率150%,现行标准单价是5,000,应纳税额是2万,研议后标准单价增加为7,500元(5000元*150%),再加上原标准单价5,000元,该豪宅适用的标准单价为12,500元,税额调整为5万元。

  依规定,各县市政府不动产评价委员会应每3年重行评定房屋标准价格。但实务上,各县市对于各种建造材料,并未核实调整,以致于跟房屋实际造价落差甚大,房屋坐落地段率的调整亦有落差。因而造成使用豪华建材、地点极佳的高价房屋,房屋课税价值偏低,豪宅的房屋税跟一般房屋几乎没差,有违租税公平。此次台北市政府带头实施“豪宅税”,准备视商业繁荣度、居住品质调整“地段率”,让豪宅与一般房屋的税负能更趋于公平合理;“财政部”亦考虑修法调整房屋税率,加重豪宅税负,达到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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