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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事件中的“替罪羊”机制 | |
http://www.CRNTT.com 2010-04-16 10:55:48 |
死亡总是带着某种超自然的神秘色彩——尤其是自杀性的死亡事件,恐怕只有死者自己才知道其自杀的真正原因,更是给人们带来了无穷的悬想的余地。在一定意义上,这6名员工的自杀是一个谜,它对公众的好奇心来说虽然充满了诱惑,却也将混乱和不安带入了他们生活于其中的那个有序的日常世界。为了摆脱这种令人感到不适的无序,他们需要找到一种合理的解释——这种解释是否是事件发生的真正原因倒并不重要,但在他们心理上,必须是可以接受的。就富士康“跳楼门”事件来说,大多数公众将之归因为“工作压力太大”和“管理制度存在漏洞”这两大诱因。 为了解开“六连跳”之迷,富士康总部所在地深圳的所有媒体都参与了对这一事件的调查和报道。综合不同媒体从不同视角进行调查所得来的信息,尤其是《深圳晚报》于4月9日发表的,题为《死亡事件频现,富士康员工怎么了?》的报道中随机采访8名富士康员工的情况表明,富士康公司的工作压力和内部管理情况并没有如公众想象的那么糟糕——他们总体上认为工作压力还是处于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对于公司提供的福利待遇方面,也都持赞成态度。 事实上,富士康的加班一般来说不会超过两个小时,相对于国内其他企业,它在管理上也可以说是比较人性化和精细化的。俗话说,“细节决定成败”,就拿富士康的工作证来说罢,它的背面印有公司的常用电话,包括“员工服务中心、社康中心/急救中心、员工投诉中心、集团周边统一服务中心、工会主席热线、餐饮投诉电话”5项,而且其厂区内有游泳池、足球场、网吧等休闲活动的场所,供员工免费使用,电影院也正在建设当中。这些都是不争的事实,说明其对于员工的身心状况还是非常关心的。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调查也表明,未发现在富士康发生的六起坠楼事件与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等方面存在必然联系,也没接到富士康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及侵犯员工权利的投诉,或发现富士康存在强制加班或超时加班的情形。也就是说,通过对从各种比较权威的信息源的调查表明,公众的猜想并不能成立。 退一步言,就算6名员工确实与“工作压力大”和“管理制度存在漏洞”有关联,难道这6名员工自身在某种程度上就不应该对自己的生命负责么——自杀是一种针对自身的暴力行为,至少表明了自杀者以非暴力的方式处理人际冲突或应对心理危机的能力的缺失。 尽管如此,因“六连跳”事件而带来的负面评价仍然如影随形般地紧紧地贴附在富士康的身上,任这位巨人怎么挣扎,都驱之不去。为了缓和公众非理性的负面情绪的狂潮,富士康新闻发言人刘坤不得不自我检讨,表示“在这些事件中,富士康管理存在一定的责任”,而且“不会拿深圳厂区有40万人作为借口来解释,只会更进一步地完善我们的制度”。事实上,据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研究,“自杀死亡率不仅在一个长时期内保持不变,而且这种不变甚至比主要的人口学现象的不变性还要大”(见《自杀论》),由此,我们假设深圳或中国当前的自杀死亡率为一常数,自杀虽是小概率事件,但摊上一个40万的基数,有6名员工自杀未必就超出了社会正常的自杀死亡率。可惜这位新闻发言人如此轻易地丢弃了一个这么好的辩护理由,而且还承认自己在“管理上存在一定的责任”——应该说,没有任何公司在管理上是十全十美的,6名员工的自杀与企业管理的不完善到底存在多大的相关度,恐怕谁也说不清楚——但为了尽快平息强大的舆论压力,他别无选择。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作为一起重大的媒体公共事件,“六连跳”事件不仅仅是“富士康巨人”的“公关危机”事件,更是一起“社会危机”事件,也就是说,死亡打乱和破坏了人们的日常生活秩序,需要通过某种方式恢复和重建这种秩序。法国哲学家勒内.吉拉尔在《替罪羊》一书中认为,一旦社会出现危机,团体为了平息这个混乱的危机,必须在集体屠杀中启动牺牲机制,杀害或象征性地杀害一个或一群替罪羊,以挽救整个社会,以少数人的牺牲或死亡,缓和团体的矛盾,换来社会的安宁——“富士康巨人”于是顺理成章地被选中扮演了这一事件当中的“替罪羊”角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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