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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经济 为甚么总是戒不掉

http://www.CRNTT.com   2010-05-12 11:20:29  


 

  ●烟草财政:地方政府难以轻易说“不” 

  ○烟叶税100%收入囊中,增值税只拿25%仍有吸引力 
 
  在庞大的“烟草税收体系”中,中央政府征收增值税、个人和企业所得税、消费税和关税,地方政府能分享到的主要部分有两块,即烟叶税(100%归地方政府),以及在生产环节中对烟厂征收的增值税(75%归中央财政,地方政府只获25%)。 
 
  在中国烟业体制下,中国烟草总公司是烟叶唯一的合法购买者,收购价的20%被作为烟叶税,并且100%归地方政府所有。烟叶税对地方财政、尤其是贫困县的作用很大。据2008年数据,中国的510个烟叶种植县城中,就有185个贫困县的烟叶税被用于地方政府的经济发展,特别是在一些贫困县。 
 
  目前,中国对卷烟征收的增值税税率为17%,在香烟出厂时和进入销售环节时都要征收。虽然其中只有25%归地方政府,但地方政府依然十分倚重这部分的税收。据湖南常德市国税局的统计,湖南中烟公司下属的芙蓉王,光每年的增值税有100多亿元。

  ○烟草业税源稳定,云南45%财收来自烟草业 
 
  多项数据表明,即使有高税赋,烟草企业却一直处于高增长,由此也就保证了源源不断的税源。在“烟草大省”之一的云南省,几乎每个地市州都有分管烟草的副职,“烟县长”是基层抢得最厉害的“宝座”。当地还有人戏称,国税局官员“日子也比别处都好过”,几个大烟厂的税一下就征了,不像有些行业,“征100元的税要耗费很大的征税成本”。烟草业不仅能为地方政府带来就业岗位,还创造企业所得税、城市建设与发展和教育附加费等财政收入。 
 
  然而,由于烟草增值空间大,对很多传统上就以种植烟草为主业、对烟草业形成长期以来的地方而言,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突破“烟草财政”也许并非易事。上世纪90年代,烟草利税在云南财政收入中比重最高曾达75%左右,随着经济结构调整,烟草利税所占比重虽越来越少,但依然维持在40-45%左右,烟草业作为第一大支柱产业的地位难以动摇。2009年,云南省省长秦光荣就曾在采访中承认,他希望创新产业和旅游二次创业能带动经济发展,但“烟草业在云南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解决了大量的就业,还充实了地方财政实力”。

  ●中国特色:烟草专卖体系的特殊利润

  ○烟草专营制:“政企合一”产生垄断利润 
 
  在中国,烟草业被称为“中国最后一个计划经济的堡垒”,按照《烟草专卖法》的规定,中国烟草行业实行统一领导下的专卖制度,从烟草的种植、收购到烟草的生产、销售都实行“一条龙”管理。中国国家烟草专卖局与中国烟草总公司实质上是“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它(们)同时承担行政职能和经营任务。 
 
  据国家民政局下设的健康“新探研究中心”副主任吴宜群表示,专卖制度的特点,使烟草公司获得了巨大的垄断利润,他们成为了烟草业的“特殊利益群体”。在实际操作中,烟草专卖局事实上成了烟草行业特殊的“税务局”:烟草公司税后利润中有一部分(约15%)需要就地缴入中央金库,然后再由财政部划拨给国家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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