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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案笔录外泄:对受辱者再侮辱

http://www.CRNTT.com   2010-05-23 09:29:16  


 
  长达七页的询问笔录详细记录强奸全过程

  2009年12月29日,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已对石建设强奸张丽平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石建设趁张丽平酒醉之机,强行将张丽平衣服脱下,与张发生性关系”。判决“被告人石建设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张丽平告诉记者,2008年3月22日,案发后,她便到案发地邯郸市丛台区公安分局刑警一中队报案。做了相关的法医取证后,3月23日,办案民警王永志、张宙在刑警一中队给张丽平做了询问笔录。

  “办案民警问的比较详细,大概持续了一小时左右。”张丽平告诉记者,因为办案需要,民警了解了她被侵害的整个过程。

  张丽平向记者出示了她从曲周县城捡回的被散发的询问笔录,她告诉记者,这正是她当时在丛台区公安分局刑警一中队做的询问笔录。“记录强奸过程非常详细,长达七页。”她强调说。

  张丽平介绍说,她报案后,犯罪嫌疑人石建设多次找到她,求她撤案。

  她回忆说,事发后1个月左右,石建设又找到她当时在石家庄的住所。

  “这次,石建设再次求我撤案,并拿着手里的一份材料对我说:你报案时的询问笔录我都拿到了,你还告什么啊?”当张丽平要求看这份笔录时,“石建设拒绝,并说"你知道怎么回事就行了"。”

  “石建设走后,我很快就找到了当时的办案民警王永志。”张丽平问王永志,询问笔录允不允许让外人看,可不可能泄露出去?王永志表示:绝对不可能!同时,他又追问张丽平为什么会这么问?“我告诉他石建设的情况后,王永志表示,只有当时丛台区公安分局的相关领导调过卷,别人再没看过。”

  鉴于此,张丽平也就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只是请求警方抓紧时间办案。

  “我感觉自己像是被当众脱光了衣服”

  之后没多久,在石家庄市的张丽平突然接到了曲周县一位朋友的电话。

  这位朋友在电话中,突然问其起张丽平为什么久居石家庄?和石建设究竟怎么了?

  “当时知道这件事情的人非常少。”张丽平告诉记者,为此,她也对朋友推说没事。“而在电话中,我朋友却突然说,不可能!你快回来看看吧,大街小巷都贴着你在公安局的询问笔录呢!”

  当天,张丽平就返回了曲周县。

  当她在曲周县县城广场旁的草丛里看到,或用曲别针别着的,或散乱的,正是自己在丛台区公安分局刑警一中队做的询问笔录。“眼泪刷地就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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