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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人和富人住在一起之后…

http://www.CRNTT.com   2010-06-17 09:55:28  


  中评社北京6月17日讯/近日,武汉媒体报道称,该市今后无论开发什么楼盘,都将采用富人与穷人混居的方式进行。为了不让穷人和富人截然分开,武汉今后将不再成片开发经济适用房。实际上,有关“穷人区和富人区”的话题,已不新鲜。2006年时,素有任大炮之称的任志强,就曾经表示过“中国出现穷人区和富人区是很正常的”。这个曾经引起地产界和民间热议的话题,果不其然又成为新闻媒体头条的选择,而本专题要做的,就是继“潘任之战”后,把这件事情勾勒得尽量清晰明快。

  “穷富分区”是必然会有的
 
    世界上,只有两个城市没有“穷人区”

  1.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瑞典是个高税收高福利的“民主社会主义”宪政国家,拥有发达的社会市场经济,公民可以自由迁徙、择业,全国几乎没有城乡差别。该国实行“从摇篮到坟墓”的高水平社会保障制度,公民住房也在它的保障之下。斯德哥尔摩市区近70万人口中,10万富人在交纳高额累进所得税后仍然有能力拥有各式花园住宅。其他人住在公寓楼内,几无贫富之别,平均不到两人就有一套多居室住房。

  2.朝鲜首都平壤。朝鲜是个国家对居民的人身控制极严格的社会,城乡差别悬殊,身份壁垒森严,户口管制之密甚于改革前的中国,尤其是近二十年来随着经济状况的恶化,乡村饥荒蔓延,而国家对逃荒者和其他非经特许的流动人口惩罚也越来越严厉。于是朝鲜的首都平壤便创造了一桩奇迹:在全国性大饥荒之中仍然保持帝都气象,既无打工潮,亦无贫民窟。

    但普通国家是不可能没有“穷人区”的

  所以,要想消除“穷人区”的确也无非是两个办法:要么像瑞典,以“福利国家”的责任消除贫民群并使之富裕起来融入都市正常生活。或者像朝鲜,以不受制约的管制权力把贫民赶走乃至根本就禁止他们进入城市,把他们圈禁在穷乡僻壤。而当今的绝大部分发展中国家既没有能力如瑞典那样造福于穷人,也没有权力如朝鲜那样赶走和抓捕穷人,所以他们都难以避免穷人区现象——如所周知,甚至连包括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也没有能完全做到这一点。而对于还在城市化道路上奔跑着,需要大量廉价劳动力涌入城市促进经济发展的中国来说,穷人区更是必然的了。

    不设立“穷人区”,穷人都不答应

  国际上的穷人区,有这么几种:1.穷人没钱,政府也没钱,政府说你们穷人自己搭棚子住吧,我们没福利,更给你自由。这是泰国孟买。2.政府有些钱,提供住房福利,比如廉租公屋,是贫民区但不是贫民窟。香港新加坡美国都是如此。3.穷人团结了起来,成立住房合作社,自行集资建房,斗争得来自己的房子。如厄瓜多尔。

  但中国既不能“私搭乱建”,政府又不能提供廉租公屋,低标准住宅有碍观瞻影响政绩不便“创收”又不被提倡,连二手房市场也因税收及手续等政策性障碍处于半死不活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你让穷人到底去住哪里?1.4亿农民工进城,与1.8亿农村留守人口一起失去了基本的家庭生活,城市却希望他们不要在城市安家,35岁之后奉献完了回到农村去。这可能吗?

    先有贫富分化 再有贫富分区

  还必须明确的一个问题是,不能将贫富分化与居住分区的因果关系弄颠倒了。是因为有贫富分化才有居住分区,而不是因为有分区居住才有贫富分化。只要人们的收入存在差别,市场中的房价存在差别,程度不同的分区居住就不可避免。我们要谴责的是过分的贫富分化以及通过分区居住突出贫富分化的现象,而通常的贫富分区居住不过是贫富分化的外化形式而已。因此,不能过多地将贫富差距的账算到居住模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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