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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紫金矿业重大事故 看中国的政企结盟

http://www.CRNTT.com   2010-07-31 10:16:11  


紫金矿业副总裁因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被刑拘。福建省永定县洪山乡养殖户在棉花滩水库查看因紫金矿业污染事故致死的网箱鱼(7月13日摄)。 新华社记者姜克红摄
  中评社北京7月31日讯/“在紫金矿业的这起水污染事故中,最让外界疑惑的是,企业为什么在事发9天后,才向社会公告。企业的说法是‘维稳的需要’。”新加坡《联合早报》今天登载邓聿文的文章“从紫金矿业重大环境事故 看中国的政企结盟”,内容如下:

  中国上市公司紫金矿业污水池渗漏致福建汀江污染事故日前被环保部、证监会和福建省三方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认定为一起人为的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事故的发生及其后企业和政府的表现,让人们再次见证了中国特有的政企利益一体化的复杂生态环境。

  在紫金矿业的这起水污染事故中,最让外界疑惑的是,企业为什么在事发9天后,才向社会公告。企业的说法是“维稳的需要”。但实际上,事故发生2天后,企业就报告给了上杭县政府。可惜的是,上杭县政府没有选择立即向社会通告实情,而是极力封锁消息,直到无法封锁,最后才不得已向社会披露。

紫金矿业如同微版县政府

  紫金矿业是中国500强企业中的上市公司。无论是按照证监会还是环保部的相关规定,对于这种会影响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即刻予以信息披露。然而,紫金矿业却选择了向政府请示,而后者做出的决策是隐瞒。尽管上杭县政府和企业在此期间为减少污染造成的损失采取了各种措施,但对广大投资者来说,事故信息的瞒报客观上已经损害了其利益。这有紫金矿业在事故公布后股价暴跌为例。

  一家国有的矿业巨头,连污染事故的公告自己都做不了主,而要地方政府决定,可见地方政府在其利益之深。公开的资料显示,上杭县国资委是紫金矿业的控股股东,占股权比例为28.96%,该县近70%的税收均来自于紫金矿业。但实际上,紫金矿业与当地政府的关系远不止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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