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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之后不能被闲置的问题

http://www.CRNTT.com   2010-08-19 10:02:44  


 
  80%闲置地可能被收回

  湖北20幅闲置地块,意味着多少套房子被积压在开发商的手中无法走向市场?又意味着有多少土地,这一稀缺的公共资源成为开发商资产负债表中升值最快的一部分资产?鉴于此,有知情人士透露,对于此次“黑名单”中的闲置地,80%可能被收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闲置满两年的,可以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但业内人士同时也表示,由于种种原因,闲置地的清理工作一直不太理想。

  专家指出,土地闲置的主因有二:首先,地价的不断上涨,囤积土地就可以享受土地增值的收益,开发商因此不惜冒险。其次,政府将未处理好的“毛地”拿出来卖,整体规划过程中土地开发前期手续不完备,客观上也导致了土地的闲置。
  在这20宗地块中,有部分闲置地都是大型开发商或者有国企背景的。“这必然导致清理存在一定阻力。”江城一资深地产人士表示,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采取一些折中的办法,如对闲置地在土地增值税的基础上再征收增值地价,这可以极大地减少囤地利益,开发商就会减少囤地的愿望。

  【相关政策】湖北开发商闲置土地超一年 银行不得向其放贷

  据中国之声5月16日报道 房地产开发商手中的土地闲置超过一年的,一律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记者昨了解到,湖北省已出台细则严控房地产开发贷款风险。

  该细则具体是这样规定的:土地闲置超两年和有炒地行为的,对已发放贷款应当调减并采取保全;房地产开发贷款的抵押品一定要用在建工程而不能用土地;严格把握房地产开发贷款成数,一律不允许超过在建工程的5成。

  此外,还要对开发商实行现金流封闭管理,出售楼盘后的资金首先要用于归还贷款,保证信贷资金安全;对不能按时归还贷款的,一律进行重组和展期。

  房产新政后,武汉楼市已出现成交量萎缩迹象,房地产企业和投机性购房者的贷款风险可能显现。在这种情况下,细则的出台对银行提前采取风险缓释措施,降低风险权数,防患于未然是有一定积极影响的。

  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一旦进入“重组和展期”,意味着开发商在银行的信用等级恶化,今后有可能会被银行从支持类客户中踢出,难以再获得贷款。

  有关人士分析,这条细则对楼市的调控作用还需要时间和市场进行检验,单是值得警惕的是,湖北房地产市场目前外资流入比较活跃。2009年10月至2010年4月,湖北省房地产市场吸引外资流入4.2亿美元,其中4月份房地产业外资流入1.6亿美元,占当月全省外资流入总量的7成。因此业内人士就认为,外资加速流入房地产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抵消房地产信贷调控政策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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