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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永年:中国的地方行政改革何去何从? | |
http://www.CRNTT.com 2010-08-24 09:57:30 |
一些大的市,包括目前的计划单列市,可以升格为直辖市,和省同一行政级别。鉴于中央权力每况愈下的情况,多设直辖市在今后不可避免。在这些大市变成直辖市之后,其它所有市就可以和县(县级市)属于同一行政级别。市管理城市,而县管理农村。而无论是市还是县,都要属于省(或者直辖市)直接管理。 1994年分税制以后,中国大部分乡镇政府经济和财政上处于破产状态。这个问题也必须面对。在西部人口稀少的地方,乡级政权就没有必要存在。人口少,贫穷,一个五脏俱全的乡镇政府是不可持续的。而在东部发达地区,一些乡镇无论从人数和经济规模来说相当庞大,它们就可以继续存在。不过,它们也没有必要五脏俱全,而是作为县级政府的派出机构就可以了。 地方行政改革的主要目的,就是缩短中央和一线政府的距离,中央(或者代表中央的省)直接管理市、县级干部。这样做有很多优势。第一,有利于提高政策制定和执行的效率。第二,有利于行政的扁平化,市和县属于同一行政级别,减少政权内部的权力“掠夺”。第三,对中央政权来说,有利于收集社会意见或者社会对政府的反馈;对社会来说,有利于对政策执行的监督。第四,有利于城乡的统筹和整合。现在城乡分割得非常严重,由省政府直接管理县和市,对县市进行协调,非常有助于整合。 很显然,这样的行政改革不仅仅是行政管理学意义上的,而是政治学意义上的。中央和一线政府行政距离的缩短,也意味着政府和社会之间的距离的缩短。没有社会基础,任何政权难以生存。而社会基础必须体现在制度设计上。人们一直在强调政权的社会基础问题,但忽视了制度设计。现行的中央地方关系的制度设计,有效地隔离了中央政权和社会的关系,有效地削弱了政权的社会基础,如果不加以改革,中央权力的社会性就难以得到确立。而和地方一线政府行为相关的、越来越甚的社会问题,表明这个制度已经到了不可不改革的时候了。 作者为新加坡国大东亚所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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