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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进京抓捕作家正当性何在? | |
http://www.CRNTT.com 2010-09-02 09:45:43 |
长江日报:进京抓作家的法律正当性在哪里 肖擎 长江日报评论员 2010年09月02日 据《新京报》报道,公民谢朝平8月19日下午被陕西渭南警方从北京的家里抓走。抓人罪名,警察只是口头说了句“涉嫌非法经营”。此前谢朝平自费出版了1万本纪实文学《大迁徙》,那是他三年的采访成果,记录了三门峡移民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渭南地区的移民是作品主角。 大致了解细节,哪怕我们要认为这是针对一种可能的经济犯罪,这样的“ 针对”也很难被认为没有问题。人被抓走,此事还在调查中。但仅仅只在“抓人”到“还在调查中”这样一个时间段,已足以让舆论涟漪四起。 跨省抓捕谢朝平,适于法律规范的表述应该是拘传。作为强制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手段,拘传程序本身有极其严格的规定。对公安机关而言,适用拘传时,应当填写《拘传证》并经领导审批,执行时,应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拘传谢朝平的侦查人员出示了工作证件,但没有出示《拘传证》,只是口头陈述:“涉嫌非法经营”。口头陈述不是凭证文书,如此轻率简单的手续,难以被认为合法合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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