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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肥怎么成为危险事业?

http://www.CRNTT.com   2010-11-01 10:24:19  


 
  ※违规营销被纵容,加大了风险

  “曲美”式奇迹里的隐忧

  2000年8月,“曲美”通过一场别出心裁的招标打开局面。从这一年开始,“曲美”一直是减肥药物中的龙头品牌,在个别地区市场占有率真甚至达到九成,甚至一度是减肥的代名词。如此成就,可以归结为两个字——营销!除了“曲美”这个减肥龙头之外,其他中小厂商的营销手段同样不遗余力,甚至把减肥包装成“时尚”的代名词,对减肥药物的盲目的消费,埋下了健康隐患。

  处方药不应广告轰炸

  在减肥产品中,“曲美”第一个获得国药准字号,也就是说,它是作为一种处方药被批准的,这既是对其“身份”的认可,也相应地赋予了一些规范,包括不得进行广告轰炸。“曲美”的营销之路显然与此相背,岂止是做广告,简直把广告做到极致,它的品牌知名度正是靠广告堆出来的。2007年前三季度,“曲美”花去了1.5亿元的广告费,而同期销售收入为3.1亿元,广告费的支出达到了50%这样一个惊人的比例。

  处方药不应走OTC路线

  根据规定,“西布曲明”只能作为处方药使用,不能当作保健品卖。“曲美”所在的太极集团,曾经津津有味地报道过,某些含有“西布曲明”的保健品被药监局查处。然而,“曲美”自己的销售渠道也不是靠医院,而是药店,被当作非处方药(OTC)卖出去。2008北京奥运会期间,出于防范兴奋剂,“曲美”曾被要求按处方卖,但是药店就可以开处方。有趣的是,“曲美”的竞争对手“赛尼可”曾经非议过这种销售模式,最终输掉了侵权官司。

  ※监管失范,“新药”失控

  来自台湾的感慨:没有“诺美婷”的日子

  “‘诺美婷’下架了!空荡荡的药柜,就像战士被缴械后,空着武器的双手。”近年来,关于“诺美婷”的质疑不断,在台湾地区也有302人服用“诺美婷”等含“西布曲明”成分的减肥药品后,发生身体不适,但是台湾医师开出处方仍然有80%是“诺美婷”。因此,对台湾而言,“诺美婷”的退市,意味着“治疗肥胖,10年努力一场梦”。除了难以弥补市场真空,主要是说减肥药品市场又要重复“混战”局面,医师担心假冒伪劣产品乘机作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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