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观察与思考 】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 
让农民享有集体土地合理溢价收益

http://www.CRNTT.com   2011-02-09 08:29:20  


农民的合法权益将会得到进一步的尊重和公平对待,农民也将享有集体土地的合理溢价收益。
  中评社北京2月9日讯/1月30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三农及水利工作发布会上,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表示,集体土地征收应当遵循国有土地征收同样的原则。日前国务院出台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解决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与补偿问题,也提上了议事日程。国务院正在要求有关部门抓紧对土地管理法有关集体土地征收和补偿的规定作出修改。

  新京报发社论表示,集体土地的征收与补偿将如何进行,各界非常关心。陈锡文的表述,可以说,让公众更加清晰地看到了问题解决的方向。

  陈锡文提到国有土地征收的四个原则:土地征收权的运用限定在公共利益的范围之内;征收的程序必须公开、透明,让民众广泛参与,与民众进行充分协商;必须根据市场定价的原则进行补偿;强制拆迁必须通过司法程序决定。如果,这四项原则,能够同样适用于集体土地的征收,那么,我们相信,农民的合法权益将会得到进一步的尊重和公平对待,农民也将享有集体土地的合理溢价收益。

  文章分析,考察近年来一系列的农村征地、拆迁事件的问题,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在于,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公平性的缺失。

  这种公平性的缺失首先表现为,土地征收的主体地方政府和被征收对象农民之间,经常处于不对等的博弈状态。一些地方政府不尊重农民的权益,以行政命令强行甚至违规、违法征收农民的土地。如农民上楼本来按照政策是由农民自主决定,但是,到了一些地方,却走了样,地方政府强制推动,农民不但没有决定权、甚至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 第1页 第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