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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低”“调高”是为了“扩中”

http://www.CRNTT.com   2011-04-29 08:12:04  


  中评社北京4月29日讯/近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公开向全社会征求意见。一方面,个税起征点提高,低收入人群税负明显减轻,可谓是顺应民意之举;另一方面,个税层级从9级合并为7级,导致许多中等收入人群税负不降反升。例如,假设您每月税前工资略超19000元,纳税额将比以前更多。

  广州日报发表财经评论员刘涛文章称,中国收入分配严重失衡是个不争的事实,它被戏称为“哑铃型”的分配格局:富人和穷人多,中间收入人群严重不足。在 “两头大、中间小”的“哑铃型”社会中,由于没有庞大的中间阶层作为缓冲带,贫富阶层的矛盾和冲突往往容易激化。而在“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社会中,作为社会主流的中间阶层能发挥稳定器的作用,同时政府对少数弱势群体的补贴负担也变得相对容易,这样的社会结构最有利于社会稳定和持久繁荣。

  文章表示,近年来,不少学者和官员也已深刻认识到这一点,并将本轮收入改革的整体思路概括为“提低、扩中、调高”六个字,即:提高低收入阶层的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并通过财税政策对高收入群体进行二次调节。相比之下,“提低”和“调高”不过手段,而“扩中”才是目标和归宿。2010年4月,温家宝总理在《求是》杂志上撰文,强调未来政府将通过加大税收调节等具体措施,逐步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橄榄型”分配格局。

  但问题是,如果按照新个税方案,面对部分中等收入人群实际收入被进一步削弱的现实,“扩大中等收入人群”又将从何谈起呢?就国际经验来看,当一国人均GDP接近3000美元时,通常会伴随着中产阶层的迅速扩张。而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人均GDP早已突破4000美元,但中等收入者并未大量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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