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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任特首要面对的重大问题

http://www.CRNTT.com   2011-05-03 08:20:47  


 
修改和废除不利于爱国爱港团体发展的条例和制度 

  众所周知,香港在殖民统治时期,爱国团体、学校、商人、学者被列为“亲中嫌疑者”,长期在政治上、经济上和社会上受到殖民独裁统治的排斥和打击。港英政治部门对爱国团体和人士以及被列为离心的原体制人士搞电话窃听、扣查信件和特务跟踪。港英时期留下的有关政策没有检讨和修改,导致在回归后仍然出现“爱国有罪,反共有理”,反对派受奖励,爱国人士受歧视的怪现象。爱国人士被排斥于建制之外,他们最大的过失只是爱国爱港而已。这种颠倒了的是非,必须再颠倒过来。下任特首要着手研究港英时期留下的各种政策,把不利于爱国爱港团体发展的条例和制度修改和废除,以便得到特区政府的资源,帮助爱国爱港力量发展壮大,否则将难以应对2020年立法会普选的要求。 

着手研究中小学教科书的修改 

  港英政府为了要香港人脱离中国,中小学教科书成了他们达到目的的关键手段。从1949年后,香港教育司署开始不批准学校采用内地的一些教材,阻止学生接触内地的教材及开始切断香港学生与内地的关系。港英政府通过中小学教科书,对青少年在香港与中国内地之间设立起一道屏障,淡化甚至妖魔化国家意识和爱国情感。世界各国政府都普遍重视中小学教科书的编写,目前香港中小学教科书的内容和编写方式需要改革,必须把对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精神培养放在重要地位。下任特首要着手研究中小学教科书的修改,以帮助本港青少年自小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念。 

确保行政长官对香港的有效管治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可以称为“行政长官负责制”,即行政长官代表香港向中央人民政府负责,并向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它的特点是︰行政主导,司法独立,行政与立法既互相制约,又互相配合。香港特区三个权力中,行政长官地位最高,权力最大,他制衡立法、司法的权力远比立法、司法制衡他的权力为多,故既非三权分立,又非议会至上,而是行政主导。值得警惕的是,“司法独大、法官治港”与“立法主导、议会至上”,是英国殖民统治者精心部署的“主权换治权”留下的两颗“定时炸弹”。回归后司法机构凌驾于行政部门之上,议会夺取行政权力,挑战宪法和《基本法》的宪制原则,架空行政长官的权力,导致行政长官无法履行《基本法》规定的宪制权责,常常陷入所谓“管治危机”。下任特首要参考“英人治港”行之有效的“原有的”模式,重新建立一套监管制度(包括重设政治部),以确保行政长官对香港的有效管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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