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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家:两岸深化文化交流合重构记忆

http://www.CRNTT.com   2011-05-06 00:40:34  


 
  促进两岸文化合作的三点建议

  (一)尊重台湾同胞的文化创新精神。在两岸文化交流合作中要让台湾同胞感受到大陆对他们的尊重。大陆在经济上搞“让利”,虽对台湾同胞有利,但在心理上,一部分台湾同胞未必领情,认为大陆这种做法有居高临下的“恩赐”意味。而两岸文化交流合作则不同,以共用中华传统文化、共推中华文化的光大发扬、共创两岸新文化为内容,台湾同胞的文化创新精神会得到极大发挥。一些台湾同胞期待成为“大中华文化推手”,这一愿望会在扩大和深化两岸文化交流合作中得到实现。

  (二)重构两岸共同的文化记忆。两岸相互隔绝数十年,加之在李登辉、陈水扁时期的“去中国化”政策下,台湾同胞对中国的历史文化认同意识趋于淡化。为此,两岸应共同确立文化交流合作专案,如共写戏曲、共编教科书、共建两岸文化博物馆、共同保护文化遗产与共同申遗、共推民俗文化繁荣、共设宗教联合会、共办孔子学院,等等,使两岸人民在文化交流合作中有共同参与中华文化传承与创新的经历,如此,两岸人民必将在中华文化的历史与现实中建构共同的文化记忆。

  (三)以人文精神为基础推动两岸文化交流合作迈向新台阶。人文精神是中华文化最大的特征,中华民族的人文精神追求人的和谐、人与自然和人与人的关系的协调,这是中华文化独特而经久不衰的原因所在。近几年来,大陆强调以人为本,在经济上提倡可持续发展,在文化上强调中华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在两岸关系上提出和平发展,这些无不包含中华民族人文精神的内涵。因此,在扩大和深化两岸文化交流合作中,提倡中华民族的人文精神将会对两岸关系产生不可忽视的积极影响。

  注释

  1刘国奋:《近年来台美关系政策目标之分析》,《台湾研究》2009年第3期。

  2《人民日报(海外版)》2009年1月1日。

  3《大陆认为两岸文教交流相对滞后》,台湾《中国时报》2010年3月16日。

  4《去中国化马:中华文化不打折》,台湾《联合报》2008年3月4日。

  5《“总统”:推出文创法配套措施作到“文化立国”》,台湾《中国时报》2010年1月23日。

  6《刘兆玄接手文总打造两岸文化平台》,台湾《中国时报》2010年1月15日;《刘兆玄大陆行不涉政治旨在文化交流》,台湾《中国时报》2010年5月16日。

  7《奖励文化创意产业拟订新方案》,台湾《联合报》2003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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