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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坚持资源产品出口的主权权利

http://www.CRNTT.com   2011-07-14 08:37:34  


  中评社北京7月14日讯/近日,WTO争端解决机构向各成员国散发专家组报告,对长达两年之久的美国、欧盟和墨西哥诉中国对特定原材料出口限制一案做出裁定,认定中国限制铝土、焦炭、萤石、镁、锰、金属硅、碳化硅、黄磷、锌等9种原材料出口不符合WTO规定,中国首战失利。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的完败,我们对WTO专家组报告要提出上诉,必须更加坚持对控制自然资源产品出口的主权权利。证券时报发表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马涛文章如是说。

  原材料出口限制争端的实质

  文章认为,原材料出口限制争端表面上看是一个法律问题,实质上是金融危机背景下各国争夺稀缺矿产资源的利益冲突。随着资源对一国可持续发展战略影响的日益重要,特别是在全球金融危机导致美元贬值的大背景下,国际市场上稀缺矿产资源价格上涨不可避免,中国开始从以出口资源换取外汇的经济发展战略逐步转向对资源出口的限制,这深刻触动了严重依赖中国资源出口的相关国家的利益,显然是它们所不允许的。

  美国贸易代表柯克明确表示:“中国是全球稀有金属的供应国,有权使用这些原材料对美国工业生产商而言至关重要。”欧盟贸易委员凯瑟琳•阿什顿也发表声明说,中国对原材料施加的出口配额和出口税等出口限制扭曲了竞争,抬高了国际市场上的价格,令欧盟企业在当前经济危机条件下处境更加艰难。欧盟2008年从中国进口这些原材料总值达到45亿欧元,这些原材料被广泛运用于钢铁、制铝和化工行业,因中国限制出口政策可能受到影响的欧盟产业约占到工业总产值4%,牵涉的就业人口约为50万。在欧盟看来,就部分涉案的原材料而言,中国是全球主要供应国,这令欧盟无从选择,中国的原材料出口限制好比掐住了欧盟企业的脖子,因为不少欧盟企业都严重依赖这些原材料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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