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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派集结既展示实力也向马英九“讨偿”

http://www.CRNTT.com   2012-03-10 08:53:33  


 
  其实,马英九本来就是《国统纲领》的“产婆”,《国统纲领》在研拟的过程中,灌注了马英九大量的心血,但在他掌握了台湾地区的管治大权之后,却没有思量恢复被陈水扁“终结”了的《国统纲领》,实在是没有诚信、没有担当之举。实际上,当年从“国统会”的草创阶段,到“国统会”先后通过《国统纲领》及“一中内涵”,马英九都起着重要的作用。当时马英九作为“陆委会”的特任副主委,实际主持“陆委会”的工作(当时的“陆委会”主委是由“行政院”副院长施启扬兼任,其主要精力摆放在“行政院”,因而特意为部长级的马英九设置了一个“特任副主委”的职务),因而成为“国统会”的研究委员。

  而据《国统会研究委员与研究委员会议运作要点》规定,研究委员应列席“国统会”委员会议,及承“国统会”主委之命,对国家统一与大陆政策,得适时提出研究意见,得随时主动向“国统会”主委提出有关研究心得。全体研究委员会议,以每月召开一次为原则,必要时得举行临时会议。因此,研究委员会议是“国统会”的另外一组重要成员。《国统纲领》及“一个中国涵义”的拟定,都是先由研究委员会议三番两次讨论,拟出草案,最后交由“国统会”全体会议修改通过,实际上成了委员会议的幕僚群。作为“国统会”研究委员及幕僚小组核心成员的马英九,不但直接参与“国统会”的创立,及《国统纲领》、“国统会”《关于一个中国的涵义》草案的研拟,而且还参加了“国统会”运作过程中的许多重要活动。因此,曾为此作出重要贡献的马英九,没有理由不宣布恢复“国统会”的活动,及恢复《国统纲领》的适用的。但现在马英九却以为了落实其“不统”理念为由,拒绝恢复《国统纲领》,其实就仅只是在个人伦理道德的层次,也已是大失政治诚信的了,更遑论是必须兑现其在就任“总统”时所作出的“余必遵守宪法,尽忠职守”的誓言,严格遵守“宪法增修条文”所设定的“国家统一”终极目标。而且,也是违背了其恩师蒋经国先生追求统一的遗愿,那怕是出于“以三民主义统一中国”的意识形态。

  实际上,“国统会”成立的发端,是一九九零年八月一日 ,“总统府”副秘书长邱进益奉李登辉之命,邀约“行政院”副院长施启扬、“国安会”副秘书长董世芳、“研考会”主委马英九、国民党副秘书长郑心雄等人,在“行政院”四楼会议室开会,讨论成立“国统会”相关事宜。施启扬又邀请“行政院”秘书长王昭明、“研考会”副主委高孔廉参与,后来“行政院”法律顾问、著名律师陈长文也加入。 八月六日 ,上述人士再次开会,作出九项结论,将“国统会”定位为谘询性质,委员为无给职,由“总统”聘任,并定出成立的时间(“九月中上旬”。因此,马英九可说是“国统会”的催生产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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