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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裸官”简史

http://www.CRNTT.com   2012-03-10 09:10:15  


 
下一站,公开? 

  在社科院法学所的《裸官调研报告》中,有一个建议引发特别关注:所有处级以上公职人员配偶及子女获得外国国籍或者外国永久居留权的情况均应向社会公开。 

  从两项法规的内容和执行来看,裸官报告表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一样,上交后统一由组织部门保管,不对公众开放,甚至裸官报告表不需要经过当事干部所在单位主要领导。 

  记者注意到,伴随中纪委、中组部两项法规一起发布的,还有4个附件,其中就有《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材料查阅办法》(以下简称《查阅办法》)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材料保管办法》(以下简称《保管办法》)。 

  《查阅办法》中明确规定,组织部门和纪检机关在履行职责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查阅有关材料。 

  而且,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仅供查阅,“不得随意扩大查阅事项范围,不得泄露查阅内容。”甚至不得复制。 

  《保管办法》规定,组织部门负责保管,保管人员要妥善保管,严格遵守有关查阅规定。 

  而根据中纪委、中组部最新下发的意见,2011年集中报告后,中纪委、中组部对中管干部报告材料作了“综合汇总”,2012年要求各个省市区也要对省管干部报告材料作综合汇总并上报,但强调一般“不需对报告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同时,“综合汇总工作要严格保密,相关数据和材料要妥善保管。” 

  2008年首创了“裸体做官”一词的周蓬安当时曾问过裸官知多少,2012年2月27日,他对记者说,4年过去了,他还是不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他希望裸官的信息能够公开,“没查到、没逃跑之前,你不知道谁是贪官,这个没法公布,但裸官有多少是能查清楚的,查清了就公布吧。” 

  纪委干部杨光也赞同公开,“有的人反对公开,不知道怕什么,老婆孩子在国外,你为什么怕别人知道?如果怕的话你可以不当这个官啊,你不要做公职人员啊,你可以辞职出国去陪他们啊。” 

  “两项法规是走出了实质性的第一步,最终的目标是公开———从向组织汇报到向公众公开,让裸官裸在人民面前。”杨光说。

裸官知多少?

  对于裸官的具体数量,此前曾有各种猜测,但都没有权威来源。实际上,在2011年中纪委、中组部在全国开展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专项申报前,从没有哪个机构做过全面的调查。

  北大教授李成言说,自己研究裸官问题多年,也没有接触到过裸官数据。 

  目前,中纪委、中组部还没有对外公布这次“裸官”申报的汇总数据。中部某省纪委干部杨光斩钉截铁地告诉南都记者,可以确定的是绝对没有坊间传闻的那么多,据他了解,该省厅局级干部中只有两人的配偶子女均已移居海外,而县处级干部中的“裸官”也只是“个位数”。 

  “可能沿海发达地区、特大城市稍微多一些,但在内地、中西部,裸官其实非常少,”杨光说,“当裸官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供养老婆孩子在外国定居也是要成本的。” 

  陕西省榆林市市委组织部一位工作人员赞同杨光的看法,2月27日,他在电话里告诉南都记者,裸官“基本没有”,没有收到哪个干部上交《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有关情况报告表》。 

  浙江省杭州市某区区委组织部汇总的报告表也显示,没有一个真正的“裸官”。该工作人员建议记者还是多看看厅局级以上的干部,她认为级别高的干部相对更有可能配偶子女均已移居海外。 

  而杨光所在的中部某省的“裸官”数据一定程度上佐证了这个猜测,全省县处级干部几万人,“裸官”几个,比例几乎是万分之一。而厅局级干部中两人“裸官”,这个比例远高于处级。 

  在社科院法学所的《裸官监管调研报告》中,调查问卷数据也显示级别越高的官员对裸官现象相对更宽容。 

  “有一些高级别官员的子女有在海外留学的经历,或正在海外留学,这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官员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报告的负责人田禾在2月20日的发布会上说。 

  让官员自行报告是否“裸官”,这个可信吗?杨光认为报告表的可信度很高,因为如果你报告了,什么事都没有;但如果隐瞒不报,那等于自我曝光有问题,“真正的裸官不会隐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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