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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金融特区”意义何在? | |
http://www.CRNTT.com 2012-04-06 10:24:10 |
3月28日,国务院批准实施《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决定在温州建立“金融改革试验区”,通过金融体制创新,构建多元化金融体系,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为全国金融改革提供经验。 经过30多年的体制改革,中国经济创新已从商品市场进入了“人力、土地、资本”三位一体的要素市场,户籍改革、土地改革与金融改革,正成为中国确立真正的市场经济体系的试金石。金融改革核心问题是金融一元化向多元化的发展,它包括金融机构多元化、利率市场化、监管保险制度化、货币兑换自由化等“四大改革目标”。 从这次温州金融改革试点的十二项内容(“温州十二条”)看,“四大金融改革目标”都不同程度被触及,其范围和规模超过温州在1987年和2002年的两次金融改革试验。如果说安徽小岗村是中国农村改革发源地,那么,温州无疑是中国金融改革发源地。因此,温州试点哪怕程度有限,意义仍非同寻常。 在金融机构多元化方面,“温州十二条”鼓励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包括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造,引导民间资金设立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及相关投资管理机构。“温州十二条”还涉及金融产品多元化,提出推进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及技术、文化等产权交易,推动更多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 金融机构多元化的目的,是使民间实体在存款、贷款和投资等三个主要方面确立合法的市场活动空间。银监会规定,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最大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总股本20%。这事实上极大限制了民间资本的热情,尚不清楚改制“符合条件”所指为何,但必须营造更宽松的环境。银行之外的投资公司方面,2012年2月底,温州首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瓯海区信通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正式试营业,“瓯海信通”注册资金达1亿元,主要开展资本投资咨询、资本管理、项目投资等服务,但不能吸储或放贷。随着“试验区”的设立,乐清、瑞安两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也将开始试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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