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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记忆:死去活来的日子

http://www.CRNTT.com   2012-05-05 08:45:56  


 
  1976年9月9日,毛泽东去世,这给我的命运笼上了浓重的阴云。本来,从1975年1月10日我被捕以来,除了刚进来时审讯过几天以外,其余的将近两年中我似乎已经被人遗忘了。每天白天面壁僵坐,夜晚在长明灯的照射下睡眠,很少有人来打扰,日子过得平静而单调,我已经心如止水,习惯这种“生活”了。但是,毛去世的哀乐声打破了这种平静,我的处境开始发生了一些不祥的变化。

  先是在一次大“查号”后把我关进了一间与其他“大号”不相连的“小号”(有经验的老犯人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接着在10月1日国庆节那天夜里10点多钟,我在睡梦中被叫醒,懵懵懂懂地被带到看守所外一间灯火通明的大房子里。房间的中央放着一排长桌,桌后坐着一排人,大约有七八个。中间一个头发花白、文质彬彬的戴眼镜者,像是地位最高的官员。在他们对面的墙角下有一个小方凳,我被指定在那里坐下,一盏大聚光灯照得我睁不开眼睛。

  戴眼镜者最先发话:“我是许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亓中山,现在宣布:对现行反革命犯马云龙的审判现在正式开庭。”接着,他派人递给我一本厚厚的起诉书,说:“太长了,就不给你念了,你识字,就自己看吧。”

  这时,我才彻底地清醒过来,一页页地翻看着起诉书。起诉的“罪状”从“攻击伟大领袖毛主席”、“攻击无产阶级专政”、“攻击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到“攻击江青、王洪文、张春桥、姚文元等中央领导”和“攻击河南省领导刘建勋”,以及“攻击党的计划生育政策”等等,共85条,全部是我在两年多的时间里的言论。有在课堂上给学生讲课的内容,有在政治学习时的发言,也有平时和同事聊天时说的话,甚至还有在农田劳动时说的笑话……我知道,这是我的三位同事用两年的时间精心记录下来的,有时间、地点和在场人,甚至还有说话时我的方位和其他人的位置,相当翔实。

  几年后,当我平反出狱后才知道,这个案件来头不小。那三个同事把对我的检举材料通过“通天内线”直接送到了当时的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纪登奎手中,纪批示给当时的河南省委书记刘建勋,刘则下令由当时河南省委的副秘书长杨锡淼带队,组成庞大的调查组于1974年底进驻长葛,来调查我的问题(“四人帮”倒台后,这位副秘书长作为“三种人”被抓起来了,还判了几年徒刑。1980年代中期,他刑满出狱后回到郑州,专门请我吃了一顿饭,为了当年领队抓捕我的事向我正式道歉,我接受了)。而执行逮捕任务的是许昌地区公安局的正局长朱干(这是一个慈眉善目的老干部,在审讯我时语气亲切而平和,但处理起来却毫不客气。1979年初我被“宽大释放”后,为了要求彻底平反曾找到他家,他在家中接待了我,在我走后一星期内下达了彻底平反的文件)。这个案件曾被定为当年河南省“四大反革命案件”之一。

  那个晚上,我一边在聚光灯下读着起诉书,一边暗暗地估量着面临的形势:毛泽东去世后的国庆之夜,匆匆地深夜开庭,而主审法官竟然是中级法院的第一把手,这显然是非同寻常之举。外面的形势如何,我在狱中无法判断,但肯定是相当紧张了。而我知道,每到这种时候,都会有一次大“镇压”,以震慑社会。我的命运凶多吉少,而且时间显然已经不多了!

  怎么办?虽然在这个不像样的“法庭”上,除了审判者之外,没有辩护律师,没有一个听众,更没有新闻记者(这是“文革”时期的惯例),但总还有速记员,这恐怕是把我的声音留给历史的最后机会,我惟有全力地为自己辩护了。

  于是,我开始逐条地陈述和辩护。例如,罪状的第一条是:我说过对毛主席也要“一分为二”。我辩护说,毛主席说过,世间万事万物都是“一分为二”的,难道这对他自己就无效?法官说:“毛主席是英明伟大的,没有错误的。”我说:“别的我不说,把林彪指定为接班人,还写入党章,事实已经证明这就是个错误……”

  一条接一条,你来我往,审判成了辩论,进展十分缓慢,天快亮了,法官宣告休庭。等他们吃了饭,睡了觉,再继续开庭。可我却无法休息,休庭时还要在监号里紧张地准备下次开庭的辩护词……就这样,整个审判断断续续地进行了一个多星期,85条罪状才说了一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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