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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外讲述混在中国的日子:越来越难混

http://www.CRNTT.com   2012-06-28 12:36:13  


 
  管好外国人

  北京此次展开的“三非”百日行动并非首创。据统计,2000年至2005年全国公安机关共查处“三非”外国人12万余人,遣返4万余人;2011年,查处了2万“三非”外国人。据统计,“三非”案例中,非法居留的占到80%,其中绝大多数是因不了解中国法律规定而短期逾期滞留等情节轻微的人员,恶意非法居留占5%左右。

  有数据显示,上海市查处的“三非”外国人案件,从2002年的485起猛增到了2009年上半年的1800余起。其中非法居留从437起增到1600余起,非法就业案件从30起升到了100多起,处罚的涉案外国人从525人次攀升到2000余名。

  北京理工大学移民法学者刘国福认为:“从官方公布的数据看来,之前打击‘三非’的行动是有成效的。问题是,打击以后要根据所掌握的大量信息倒推管理环节上的漏洞,完善制度建设、形成有效的预防机制以及严密的司法制度,不然问题的根子没有解决,打一下过一段时间又会死灰复燃,问题会周而复始地出现。”

  我国关于在华外国人的管理主要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以及实施细则、《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等。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是1985年代制定的,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也是1996年原劳动部、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多年未曾修改。

  随着国内国际形势的变化,现行法律法规的滞后问题已经显现。今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新的《出境入境管理法》进行了二审,新法由《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与《中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合并而成的,特别是对“三非”外国人的处罚力度有了进一步提高,包括提高罚款数额,在全国主要城市设立一些非法外国人的拘押场所,加强对非法外国人的清理和遣返。刘国福说,新法案可能本月底就会通过,如果如期通过,这将是管理境内外国人最重要的法律。

  以前,外国人案件是全部交由地市一级公安机关处理的,如果由县级公安机关层层上报到省部级,会影响办事效率低。新的出境入境管理法出台以后,会将涉外案件处置权力下放到县一级公安机关。在这种情况下,加强对外事管理警察的培训就尤为迫切。

  刘国福举例,广东的出入境管理系统都曾邀请专家给干部作专门培训,但“全国范围内这样的做法还不是很多”,“我个人感觉,管理者的疑惑在于有些法律规定不是很具体,执行起来不知道怎么去做;如果国际惯例方面的了解太少,就不太敢做;还有些制度创新虽然很好,但在上级没有具体政策之前,下面没有权限做,因循守旧,管理效果就不好。”总而言之,就是没有经验的基层派出所遇到涉外事件往往不敢管、不会管、管不了。

  刘国福还认为,一方面边检口岸、出入境管理机构要从源头提高门槛、做好把关,比如对来自非法移民高发国家的人士进行严格审核,另一方面也要重视给入境外来人员提供配套的衔接服务。

  “中国一直以来不认为自己是移民国家,对外国人的管理没有放到重要的位置。而国际上的惯例是一国的移民管理机关委托民间机构开设‘融入课程’,根据入境者身份提供不同的培训课程,涉及语言、历史、文化等,帮助外来(移民)者尽快融入当地、接受当地的价值观和法律。移民者还会收到一本指导手册,上面细致地介绍在当地生活中遇到求医、就业、住房、入学等问题应该怎么做,这样对新生活就心里有谱。”刘国福说,这种做法在欧美澳国家都很普遍,但中国还没有相关措施,“其中涉及到师资、教材、场所、预算等很多挑战需要努力应对。”

  “沟通才能理解,不然就容易发生冲突。”刘国福指出,像广州发生的黑人聚集围攻事件,不宜过分渲染,但问题需要正视,以免愈演愈烈,“冷静看待,尽快探索方法,比如社区成立外国人理事会、免费发放中英文对照的宣传册等,让他们融入当地社会,而不是刻意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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