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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医改:让选民说YES或NO | |
http://www.CRNTT.com 2012-07-17 09:36:16 |
6月28日,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出人意料地支持了奥巴马《病人保护与廉价法案》中“美国公民必须参加医保否则将处以罚款”的条款,认为这一条款并不违宪,从而令最高法院以5∶4的比例作出裁决,在事实上支持了奥巴马医改法案的合法性。 美国是工业化国家中唯一没有全民医保的,换言之,是唯一非“福利国家”的发达国家,“轻保障、低税赋、重效率、讲究个人成功”传统上被当做“美国梦”的重要部分,甚至美国的“优越性”和传统有机组成部分加以推崇。然而随着金融危机的爆发,许多美国人、尤其中低收入者开始对自己前途、保障产生怀疑,不再相信“个人奋斗”必定成功,转而渴望如其他工业化国家般,获得一份全民医保的保障。2008年,奥巴马正是看到这一民意的微妙变化,才大胆地将医改当做重要竞选砝码之一打出。如今4年过去,美国经济并无起色,奥巴马也恰是看到这点,才不顾一切地挑起“医改是否违宪”的裁决之争,目的正是借此挑起热门话题,并占据民意制高点,为年底的大选“捞分”。 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中,自由派和保守派各有4人,而首席大法官罗伯茨则素来给人以“中立稍偏保守”的印象,加上“美国梦”理念在美国中上层仍然根深蒂固,整个司法圈此前几乎无人敢明言“强制医改不违宪”,即便支持奥巴马医改方案者也不得不引用其他法律条文为之辩解,而非直接引用宪法为医改“背书”。因此罗伯茨这次为医改投出关键一票颇出人意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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