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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科学投资就能稳增长吗

http://www.CRNTT.com   2012-08-15 08:06:30  


  中评社北京8月15日讯/近一段时期以来,不少地方政府都出台了大规模的投资计划,就在上周,开封市政府宣布“投资千亿,再造北宋开封”,湖北省提出“三年内投资万亿,打造长江经济带”,此前的6、7月份,陕西省、广东省、广州市、贵州省、宁波市、长沙市和南京市等也都推出了各自推出了以“稳增长”为目标的投资计划,其投资金额少则几十亿、上百亿,多则上千亿,甚至上万亿,在两个月左右的时间里,地方政府公布的投资总额就达到甚至超过了2008年中央提出的四万亿刺激计划。

  地方政府不能作为投资主体

  财经网发表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朱海就文章表示,政府把投资作为稳定经济增长的主要手段是在经济疲弱、出口大幅度下滑等不利的宏观经济形势下作出的,其动机不难理解。但问题在于,依靠大规模的投资能够起到“稳增长”的作用吗?会不会重蹈2008年的覆辙呢?与2008年的刺激计划相比,这一次的经济刺激计划的实施主体是地方政府,而非中央政府,那么相比于中央政府,由地方政府来进行投资是否会有不同的结果呢?

  对此,国内不少学者已经提出了很多批评意见,但是这些批评者实际上并不反对地方政府进行如此大规模的投资,他们确实指出了地方政府大规模投资将产生的一些问题,如产能过剩,债务危机加剧等等,但同时又认为这些问题是可以避免的,事实上他们并不反对政府投资,而是给地方政府投资出谋划策而已。它们给人这样一个印象,即祗要地方政府“科学合理”地投资,那么就能够做到“稳增长”。他们的这些言论祗不过表明他们是凯恩斯主义者,他们事实上是为地方政府的投资背书,因为没有一个地方政府会说自己的投资是不科学的,并且极具讽刺意味的是,这些投资项目的“科学性”都是经过“专家”论证的。

  然而,地方政府真的祗要科学合理地投资,就能做到“稳增长”吗?对此,我们的回答是否定的,这是因为政府在理论上根本就不能作为投资主体,既然连投资主体都不是,那也就谈不上什么科学合理的投资。我们需要解释,为什么政府不能作为投资主体。首先,政府是不承担投资风险的。任何投资都有风险,这个风险需要由投资者承担,一个不承担投资失败的风险的主体当然不能作为投资者;其次,政府没有成本意识,为了达到增长目标,地方政府纷纷攀比,不惜代价地用更为优惠的政策去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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