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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领导先飞,留空姐善后

http://www.CRNTT.com   2012-09-05 11:30:54  


将空姐视为弱势群体未免过于矫情,但其维权难却是不得不正视的现实
  中评社北京9月5日讯/“将空姐视为弱势群体未免过于矫情,但其维权难却是不得不正视的现实,空姐‘三头受气’的现状反映出的是,优势航空资源被权力阶层硬生生分走一份,使得一般乘客乘坐飞机面临的处境更加窘迫。”网易新闻评论《另一面》今日登载专题文章“让领导先飞,留空姐善后”,详文如下:

  近日来先是空姐被乘客泼了三杯开水,然后又是武装部政委涉嫌殴打南航空姐,想象中光鲜亮丽的空姐群体,好像突然间成了弱势群体。是乘客太霸道,空乘太弱势?并不尽然。处在普通乘客、要客领导和航空公司三者间的空乘人员,谁都不敢得罪,却要处处受气,不满都转嫁到了空乘头上,却没给力的申诉渠道。

  ■ 乘客的不满得靠空乘来调解

  航班延误是常态,近一半的消费者对此不满意,后续服务被人挑刺在所难免

  中国消费者协会2012年初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七成多消费者遇到过航班延误。消费者对航班延误后续服务的评价较低,有49.5%的消费者明确表示不满意,表示满意的消费者仅占16.8%。调查结果发现,最令消费者不满意的航空服务集中在航班正点率,有40%的消费者认为航班正点率最令人不满意,其次是航班延误后续服务。对于最常听到的航班延误原因,天气原因是消费者最常听到的,达到了51.7%,其次是航空管制,为40.5%。对航空公司解释的航班延误原因,有52%的消费者选择了相信,而32.5%的消费者则不相信。在如此高的不信任度下,乘客对空乘的服务行为挑刺也就是在所难免了。

  延误具体赔多少怎么赔,没有严格的规范和标准,霸王条款常引发争议和不满

  目前的航空法规传承海商法的制度,相对于民商法而言,《民用航空法》更倾向的是承运人航空公司,而非旅客利益。就延误赔偿而言,《民用航空法》也只有原则性规定,尽管2010年中国航协又下发了《航空运输服务质量不正常 航班承运人服务和补偿规范(试行)》,作出相关规定,但只是一份行业自律性文件,具体赔多少怎么赔,并没有严格和令人满意的规范和标准。无论是现行的《民用航空法》,还是相关的行业规定,都存在不少霸王条款。以飞机延误为例,按照相关规定以及业内公认的做法,非航企自身原因造成延误的,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否为天气原因,如何赔偿,基本上还是航空公司单方面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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