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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聿文:财富分配出现制度失误

http://www.CRNTT.com   2012-10-24 08:37:38  


 
  处于经济起飞时期的国家,在追求经济效率和财富增长过程中出现收入差距拉大的趋势,难以避免。且从社会的激励和活力来看,在不同群体间,也需要一定的收入差距。这都很正常。问题是,这个差距必须控制在合理的社会可承受的范围内,如果差距日益扩大,超出必要的限度,就必须警惕。而如前所述,中国目前的收入差距,不仅体现在富有者和贫穷者之间的收入和资源占有的悬殊上,也表现在包括城乡收入差距、地区收入差距、行业收入差距、体制内外收入差距等几乎各个方面,是一种全方位多层次的收入差距。中国从改革前一个高度平均主义的国家,到改革后贫富高度分化的国家,所用时间不过二十年左右,速度之快,实属罕见,它说明我们在推进改革和经济发展中,至少在社会财富的分配方面,出现了很大的制度失误。

  综合学界的研究,大致可把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原因分为三个方面:其一,与经济发展模式有关,长期重投资轻消费,社会财富增加的大部分被政府拿去搞建设,致使民众得到的比较少;其二,与收入分配体系本身的不健全有关,如在一次分配中,没有明确合理的国家、企业、居民三者的分配比例关系,没有建立劳动报酬的正常增长机制,致使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长期偏低;在二次分配中,没有以制度形式明确各级财政用于社会保障以及转移支付的支出比例,难保二次分配的公平性、合理性;三次分配则规模小,慈善捐赠有待健全机制,调节功能有限。其三,与行业垄断和行政垄断有关,诸如电力、电信、金融、烟草等垄断行业和部门,其全行业的平均收入要比竞争行业高出许多,不仅如此,行业内部职工和高管之间的收入差距也颇大。

  在这些导致收入扩大的因素中,从制度缺陷看,要素价格扭曲和市场主体扭曲,是导致初次分配领域资源错配,劳动者地位相对恶化的主因;此外,国有经济占用大量社会剩余(储蓄),但产生的收益却没有形成有效的全民分享机制,也主要发生在初次分配领域。在二次分配领域,政府职能转变滞后,二次分配领域调节不力,逆向调节现象突出,公共服务供给不足,使得初次分配形成的差距不但没有得到修正,反而进一步拉大。加上收入秩序不规范,灰色和腐败收入很多,尤其是先富起来的阶层,有相当部分是靠不正当的方式和手段获取财富的,更加剧了收入分配的差距。

  中国目前正处于人均GDP在1000美元至11000美元的中等收入阶段的中低端,这是中国经济迈向更高阶段的新起点,也可能是跌入“中等收入陷阱”的临界点。要避免后者的出现,就必须解决不同群体持续扩大的收入分配差距,将之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从共富的角度看,作为结果平等的收入平等,是我们追求的目标,只有这样,才能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和优越性,但结果或者说收入的平等不等于均分收入,也不等于没有差距,它更强调的是收入分配的机会均等。机会均等也就是给所有的人平等竞争的权利,让那些有能力的人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而获取高收入,同时对于那些能力差的人,其基本生活要得到保证。所以,收入分配改革的一项基本内容,是对阻碍机会平等的制度性因素予以清除,同时通过健全社保和救助机制,加大政府的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弱势群体的就业能力等方式,实现结果平等。在这一过程中,需要保持对资本和权力的节制,减税让利,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放松对劳工阶层议价能力的控制,并鼓励先富者带动后富者。

  收入分配改革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一环,需要强调的是,对收入分配改革,我们不能急于求成,寄望于其能“毕其功于一役”,效果立马显现,这是不现实的。一个长期积累的问题不可能在改革实施之初就见成效,对此,社会公众应有心理准备。当然,也不能因此无所作为,而是要有耐心和信心。

  作者简介:邓聿文,和讯网专栏作者,供职于中央党校学习时报,民革中央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委员,香港天大研究院特邀研究员、中国问题观察者,多家报刊专栏作家,知名评论家,《幸福的权利》《中国必须赢》、《中国经济大突围》等书作者,主要关注和从事中国社会的转型与改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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